证监会公示80名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证券公司有6名
发布时间:2017-07-26 13:15
为强化发审委制度运行监管,推进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换届工作,根据修改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中国证监会设立发审委遴选委员会,增加面试和考察环节,按照依法、公开、择优的原则选聘发审委委员。为提高发审委委员选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自7月25日起,就拟任委员候选人向社会公示。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公示的名单共80名。从构成来看,来自律师事务所的人员有24名,会计师事务所32名,资产评估机构2名,高校8名,证券公司6名,基金公司4名,保险资管4名。
证监会表示,社会各界如对公示的委员候选人有不同意见,请及时提出,证监会将依法进行处理,严把发审委委员选聘关,打造忠诚可靠、干事创业的发审委队伍。
证监会同时表示,反映的问题要于2017年8月3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24:00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提出。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注明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或部门,便于证监会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
今年7月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近日修订了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主要涉及十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强化发审委选聘工作。为进一步健全发审委委员选聘制度,在原有委员所在单位推荐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委员候选人公示、通过会议方式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等制度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设立发审委遴选委员会,增加面试和考察环节,按照依法、公开、择优的原则选聘发审委委员。
适当增加委员总数。考虑到目前专职委员已经满负荷运转,为保证发行审核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适当增加专职委员数量,同时将委员总人数由60名增加至66名。减少委员任职期限。为强化委员管理,建立健全委员换届机制,将委员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三届,改为不超过两届,每年至少更换一半。完善发审委委员任职条件。提高选聘委员的标准,在原有廉政要求、专业素质、遵纪守法等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要求委员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记者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