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旅游景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得提高门票价格
发布时间:2017-07-25 14:11
新华社西安7月24日电(记者张骏贺)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获悉,根据规定,陕西省旅游景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得提高门票价格,旅游景区内临时展览原则上实行免费,同时对于6周岁以下儿童等实行免票。
近日,陕西省物价局下发通知:陕西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不得提高门票价格,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向社会公示。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同一门票上调价格频率原则上不低于3年。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提高门票价格要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得提高门票价格。
旅游景区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旅游景区联票及景区内提供的交通运输、邮资门票、保险等配套服务项目,应由游客自愿选择,不得捆绑销售、强行销售。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优惠办法和优惠折扣率要对外公布。
此外,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现役军人(含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6周岁以下儿童等群体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旅游景区,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