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团体标准公布 共享自行车告别“野蛮生长”还有多远?
发布时间:2017-07-06 14:48
新华社上海7月6日电 题:全国首个团体标准公布 共享自行车告别“野蛮生长”还有多远?
新华社记者周蕊
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个共享自行车团体标准5日在上海正式“面世”。该系列团体标准由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和天津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牵头,包括生产企业、运营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这也是国内首个依托区域协作制定的团体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解锁”,共享单车能否由此告别“野蛮生长”,走上一条“自我加压”的道路?
团体标准“面世” 从“野蛮生长”走向行业自律
橙色的摩拜、黄色的ofo、白色的hellobike、蓝色的小鸣、黄蓝相间的永安行……随着全国首个共享自行车团体标准的“面世”,这一爆发式扩张的新行业,现在即将走上自我管理的“拐点”。
共享单车进入人们视野才不过一年多,已经遍布国内几十个城市,还在呈几何式扩张。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显示,到2016年底,共享单车用户规模达1886.4万人,是2015年245万人规模的7倍多,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预计2017年用户规模将达到4965万人。
然而,共享单车“攻城略地”“野蛮生长”的姿态却让消费者“爱不起”。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宁海说,上海共享单车市场从去年以来爆发式增长,投诉量也随之飙升。2017年1至4月,上海市消保委受理共享单车类投诉261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6倍,其中,投诉量最多的摩拜单车超过1100件。
摩拜、ofo在内的十多家共享单车企业自愿在沪签订《社会团体标准自我声明承诺书》,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按照团体标准来执行。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晓军说,市场主体自我制定、自主承诺执行的团体标准上线后,企业未来就需要按照标准执行,标准将有助于强化市场主体自律,促进新生行业的规范发展。
百万共享单车抢滩上海,过度投放、乱停车有解吗?
有一句戏言能很好地概括中国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历程:“这个行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企业越来越多,颜色都不够用了。”颜色不够用,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停车空间更加紧张,重投放、轻维护的模式,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说,协会经过摸底发现,目前进入上海市场的共享单车企业已经有11家,总投放量已经超过100万辆。
但业内人士此前给出的判断却是上海的共享单车市场饱和量应该在50万辆左右,这意味着上海的共享单车已经过饱和,乱停车的矛盾在用车需求集中但公共空间有限的中心城区表现得就更为严重。
为了保障居民体验、也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乱停车”问题,此次的团体标准中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投入车辆总数5‰的比例配备车辆维保人员等。
记者了解到,按照100万辆共享自行车计算,这意味着未来维保人员配备将达到5000人,而目前相比新标的规定,共享单车企业配备人员缺口高达数千人。
“未来一旦平台倒下,谁来收尾就将成为一个问题。”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总工程师徐道行说。为此,团体标准中明确规定,共享单车企业如果要终止服务,应做到提交相应的计划,公告并通知用户,对押金以及预付金的退还方式进行说明。在终止运营1个月内将其投放的车辆与设施、设备撤除完毕,如有破坏市容、市貌和景观的现象应同步修复。
目前,上海正在筹备自行车行业协会的共享单车分会,以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帮助整个行业告别“野蛮生长”。
自我加压接受高标准检验 企业还能“多走一步”
ofo开始给车辆加载卫星定位系统,摩拜决定接受3年报废的设定,行业巨头曾经认为难以实现的改变,现在即将成为现实。免押金、电子围栏,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企业正在“自我加压”,往前“多走一步”。
共享自行车“巨头”之一的ofo,最初投入市场的大量自行车采用的是传统的机械锁,也没有配备车载卫星定位装置。ofo小黄车大区总经理欧竞介绍,企业已经在上海、北京等多地陆续将机械锁更换为具备卫星定位功能的智能锁,预计在10月新标准正式施行前可以基本更新完毕。
另一“巨头”摩拜单车面临的挑战则来自于“共享自行车一般连续使用3年即强制报废”的规定,而此前摩拜的创始人曾在公开场合提及摩拜初代单车的设计目标是4年内免维修。
摩拜方面表示,企业欢迎团体标准的上线,作为国家标准化体系改革的一个创新,团体标准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相信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变化,标准规定的细则在实施过程中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和跟进。”
针对乱停车问题,不少企业正在走出自己的探索道路。ofo、小鸣单车等均已经在北京、福建等地开始上线“电子围栏”功能,欧竞说,北京试点的ofo小黄车384个电子围栏“入栏率”已提高到90%以上。
此外,一场以信用分替代押金的“风潮”也在席卷全行业,ofo、永安行等企业陆续宣布开启“信用解锁”新模式,给达到一定信用等级的消费者免去押金,为被质疑“靠押金沉淀盈利”的行业带来了新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