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常态化彰显政府尊重宪法、依法行政决心
发布时间:2017-07-05 10:50
新华网 卢俊宇
7月3日,国务院在中南海举行宪法宣誓仪式。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国务院任命的39个部门的62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
实际上,上至国务院,下至各级地方政府,宣誓制度目前越来越普及、常态化。这种常态化意在向社会释放积极的法治信号,彰显了各级政府尊重宪法、依法行政的决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7 月1 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该决定于2016 年1 月1 日起施行。这一决定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任务的落实。
宪法宣誓是对人民的诺言,是需要落实的“誓言”。庄严的宪法宣誓一方面具有重要的仪式意义,对宣誓者而言是一种激励和鞭策,同时也意味着责任和担当。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终极目标,是要让宣誓者从内心里敬畏宪法,自觉推进宪法的实施。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让忠于宪法成为庄严承诺和根本制约,让敬畏宪法成为塑造行为和观念的力量。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和部门自觉落实和规范宪法宣誓制度,这对于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