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特殊类型招生规定,能否切断低分上名校的“捷径”?
发布时间:2016-01-09 11:11
新华社记者 李江涛
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这四类特殊类型招生,在高招中一直引人关注,近年来也时有招生丑闻曝出。
本月起,北大、清华等高校特殊类型招生陆续展开。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高校加强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管理,防止各行其是、降低标准、打擦边球。这一堪称“史上最严”的特殊类型招生规定,能否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特殊类型招生,低分竟然读名校?
2015年5月,北大附属中学音乐老师、乐团指挥罗天如,因受贿罪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书指出,罗天如曾收钱帮数名学生运作考取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艺术特长生。
罗天如案仅是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权力寻租的一例。2010年7月,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于兴昌因在学生择校录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953万元,被判无期徒刑;2014年高考前夕,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受贿1000余万元被逮捕……
曾长期担任招办主任的北京大学考试研究院院长秦春华说,特殊类型招生是一类有别于普通高考录取的招生类型。以艺术特长生为例,以往暴露出的问题,一是不公开不透明,甚至在校内一定范围内也不公开,可以说是“暗箱操作”;二是录取决策权过于集中,集中在一个人或个别人手里,为“暗箱操作”提供了条件;三是弄虚作假,测试走过场,资料和成绩造假。这样一来,特殊类型招生可能沦为不够条件的人上好大学的“捷径”。
教育部新规定,能否堵住漏洞?
据悉,此次教育部发出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于四类特殊类型招生,在招生规模、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还提出,深入推进“阳光工程”,重点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并加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复查。
通知要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应负责统一研究制订各有关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核流程、考核办法、评分细则、录取规则等。严禁高校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院系独立负责,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
对考评人员,通知要求加强选拔、培训和管理。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违规评委将终身不得参与各省份和高校组织的特殊类型招考工作。严禁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秦春华认为,这是迄今为止教育部对特殊类型招生要求最全面、规范最严格的一份文件,既贯彻了中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图,也顺应了社会要求公开公正的呼声。
秦春华说:“这份文件吸取了前些年特殊类型招生曾经出现的一些教训,力争从报名、审核、考试、公示到倒查追责等环节,尽量堵住可能出问题的漏洞。”
特殊类型招生,如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北京市民张延红等考生家长对于教育部通知表示欢迎。他们认为,公平招录的关键在于“盯好”招生考评环节。希望对专业评委的产生、组成、数量等都有充分考虑,尽量减少个人对结果施加影响的可能。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特殊类型招生之所以以前问题比较多,主要原因与学校管理、招生团队有关。他说,以艺术类专业为例,不少专业课教授者往往身兼专业测试的测评者,这是艺考腐败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教育部此次强调了评委的回避制度、黑名单通报机制等,有利于招考公开公正。
他同时指出:“由于艺术门类很多,许多参加面试的评委并不是所有门类的专家。必须建立专业、独立的第三方测评机制,还有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设计,这样才能保障招考选拔的公正。”
储朝晖说,在现有自主招生模式下,想要阻止权力寻租并非易事。从最初的材料审核、初试、复试,再到最后的公示、监督等环节,整个过程中稍有不慎,选拔公正性就会受到挑战。建议在各个环节加强监管,杜绝出现漏洞。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要保证特殊类型招生的公平公正,行政发文只是一个方面,要治本,必须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成立独立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标准、规则并监督实施,以遏制招生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