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捐款内地教育超80亿 逸夫楼式命名成富豪最爱
发布时间:2016-01-07 15:00
据大公网报道,乐善好施的香港富豪们捐助教育可谓“挥金如土”,记者从国家教育部了解到,香港企业家通过国家教育部已经给内地教育捐款超80亿元。为答谢捐赠企业家,高校以企业家之名命名大楼、奖学金、基金......“我投之以利,你报之以名”成了企业家与大学之间屡试不爽的”双赢“范式。
香港富豪热衷捐助著名高校
有评论如此评价香港人,“香港人乐善好施,盛产企业家,也盛产慈善家。”在香港富豪捐助的公益项目里,教育位列其中。有数据显示,在美国大学收到的大额捐款的海外来源地中,香港一直高居榜首。香港与内地一衣带水,香港企业家对内地教育捐赠情况又当如何呢?
大公网记者从国家教育部港澳台办了解到,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香港爱国爱港知名企业家霍英东、邵逸夫、邵方逸华、曾宪梓、李嘉诚、李兆基、田家炳、吕志和、周凯旋、方润华、石敬宜、伍沾德、刘家昌等,连同培华教育基金会、王宽诚教育基金会、新鸿基郭氏地产基金、华夏基金会、柏宁顿基金会、太古公司等机构,通过国家教育部累计向内地教育事业赠款总额折合人民币超过80亿元。
国家教育部港澳台办告诉大公网记者,内地赠款项目依据捐赠人意愿,配合国家教育事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捐赠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建设学校校舍、实训基地,设立教师科研基金,颁发优秀教师奖教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开展校长和教师培训,举办学校管理和德育教育研讨会、校长论坛,捐赠书籍、设备等。
过去一年,香港富豪与内地高校频繁互动,前有浙江大学授予香港知名企业家曹其镛名誉博士学位,后有李嘉诚出席李嘉诚基金会捐资1.3亿美元成立的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启动仪式。 文/张韦韦
李嘉诚基金会捐赠1.3亿美元的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简称GTIIT)昨日于汕头举行建设启动仪式
事实上,相较于其他教育领域,香港企业家更热衷于捐赠高等教育,更确切的是,是著名高校。
以浙江大学为例,自1985年以来,邵逸夫共向浙江大学捐赠7个批次8个项目,遍布多个校区,总额达3.1亿港元及400万美元;曹光彪先后在浙江大学捐资1000万港币设立浙江大学曹光彪高科技发展基金,捐资1800万港币建造曹光彪高科技大楼。曹光长子曹其镛捐赠逾亿美元成立百贤教育基金会,设立“亚洲未来领袖奖学金计划”;查济民为浙江大学捐资2000万美元,并于1994年创立了“求是科技基金会”,已奖励了包括“两弹元勋”和“神舟五号”功臣在内的770多位杰出科学家和青年科技英才。
香港永新企业副董事长曹其镛,日前获得浙江大学颁授荣誉博士学位,以表彰其对教育、文化事业的捐赠和贡献
捐赠,企业家与大学间“名与利”的双赢范式
尽管企业家捐赠不求回报,但高校为了答谢企业家乐善好施、捐资助学的善举,还是会在名誉上给予回报。
在香港,高校把命名作为回报已经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比如,为答谢李嘉诚的巨资捐赠,港大医学院以李嘉诚冠名。为感谢香港着名企业家郑裕彤,港大把百年校园其中一幢由法律学院使用的大楼命名为“郑裕彤楼”。
以企业家命名大楼,内地紧跟风潮。在获赠香港恒基地产主席李兆基的2亿元人民币捐助后,北大将落成后的人文大楼永久命名为“李兆基人文学苑”,公共教室楼命名为“李兆基楼”,讲座教授基金命名为“李兆基讲座教授基金”。邵逸夫捐建的逸夫楼,更是遍布香港和内地各所高校。
就在不久前,华孚石油有限公司、合孚行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咏曼与香港兆进投资有限公司总裁蔡黄玲玲共同向华东师范大学捐赠1000万。在这1000万中,就有600万元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基础设施建设,400万用于设立奖学金。
邓杨咏曼(左三)、蔡黄玲玲(右三)捐资支持教育事业
为了感谢杨咏曼和蔡黄玲玲的善举,华东师范大学也“报之以名”,分别将闵行校区学生共享空间以及学生生活广场永久冠名为“杨咏曼楼”和“蔡黄玲玲楼”。此外,由两人出资设立的奖学金也将用她们的姓名命名。
除了建筑物和奖学金命名,为回报企业家捐赠,一些知名大学还授予香港企业家“名誉博士”身份。
名誉博士是一项荣誉学位。中国授予名誉博士的条件是国内外卓越的学者、科学家或着名的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在学术、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和卫生等领域,以及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事业中有突出的贡献。在浙江大学授予的9位名誉博士中,香港企业家就占了4位,他们分别是邵逸夫、曹光彪、查济民和曹其镛。
“我投之以利,你报之以名”成了企业家与大学之间屡试不爽的”双赢“范式。
教育部在捐赠管理和使用上是怎么做的?
香港是名校捐赠最活跃的地区,香港企业家热衷捐助香港高校,与香港高校筹款积极主动有关系。为了鼓励社会捐献和学校筹款,香港特区政府专门出台了“配对补助金计划”,高校筹得的捐款,政府以每1元配1元的等额方式,发放配对补助金。补助金的上限为2.5亿元。
香港高校财务比较公开透明,各项捐赠都能让捐赠人清晰地知道用途和去处。内地在捐款管理和使用上是怎么做的?
国家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相关人员告诉大公网记者,教育部在捐赠项目遴选立项时,本着“服务国家战略,发挥最大效益”的原则,在充分尊重赠款人意愿的基础上,配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积极引导,主动谋划;在捐赠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做到账目清楚,核算准确;将捐赠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确保捐赠项目保质保量按期顺利实施;在捐赠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成果及时反馈给捐款人、机构和社会。
教育部不断完善捐赠项目管理制度,积极将捐赠项目做成长远的,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使捐赠资金尽早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让捐款人放心,让社会放心。(文/张韦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