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遁形!中央追逃办曝光22名外逃分子海外“藏身处”
发布时间:2017-04-28 16:19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题:无处遁形!中央追逃办曝光22名外逃分子海外“藏身处”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朱基钗
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的公告》,曝光了22名外逃人员目前在海外可能藏匿的具体地址。这是我国首次以公告的形式集中发布针对外逃人员的藏匿线索。
首次明确公布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千人底数”
4月17日,“百名红通人员”第75号李世乔被成功从加拿大劝返回国投案自首。这是2015年4月集中曝光的“百名红通人员”中到案的第40名外逃人员。
公告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最新成果。截至2017年3月31日,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87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476人,追回赃款89.9亿元人民币。截至4月底,追回“百名红通人员”40人。
公告以中英文形式向海内外通报了22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在海外目前可能藏匿的具体地址。2015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也引起国际社会的重大关注。
“这是我国最高的反腐败追逃统筹协调部门首次以公告形式发布针对外逃人员的藏匿线索。”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表示,这22名外逃人员均是尚未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公告的发布正好在追逃数量达四成的时间节点,具有重大震慑作用。
“公告的发布将让这些外逃分子成为‘惊弓之鸟’,彻底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同时立下国内追逃相关部门工作的‘军令状’,设定了时间表和任务书。”高波说。
公告同时指出,追逃追赃任务依然繁重。截至2017年3月31日,尚有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外逃出境国家工作人员365人,失踪不知去向的国家工作人员581人,共计946人。
“365人为已经确认出逃并有出境记录,581人我们目前并未掌握是否离境,但失踪了。”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是我国首次明确公布外逃国家工作人员的“底数”,也是今后追逃工作的重要依据。
外逃时间最早1998年,地址曝光到具体街道
“王黎明,中国银行海南分行原行长。涉嫌徇私舞弊罪……目前可能居住地:Voltaire Drive,Riverside,Los Angles,California,USA”“程慕阳,香港佳达利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北方国际广告公司北京分公司原经理。涉嫌贪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前可能居住地:Oak Ridge Community,Vancouver,Canada”……
根据群众举报梳理的线索,公告对22名外逃人员目前的藏身之地进行了曝光。公告显示,这些人员目前可能居住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英国、澳大利亚、圣基茨和尼维斯等6个国家。其中可能居住在美国的最多,为10名。其次为加拿大5名、新西兰4名。外逃时间最早的为1998年。
记者注意到,公告不仅曝光了这些外逃人员出逃前的身份职务、所涉嫌的犯罪行为、外逃时间、前往国家、外逃时所持证照号码等信息,还特别用英文曝光了他们可能藏匿的具体地址,包括所在的街道、社区等。
“过去只公布可能逃往的国家,此次公布了街道、社区等具体信息,可以动员更多华侨华人、海外友人,更大程度发挥国际社会的力量帮助我们追逃追赃。”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说,公告的发布将引起国际上的关注和影响,对外逃人员形成强大的“收网”震慑。
公布具体地址会不会“打草惊蛇”?王文华说:“公告发布的目的就是为了‘打草惊蛇’,给其压力,使之惶惶不可终日,加大追逃的力度。”
发布举报网址 寻求国际合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和国际社会的有力配合和协作下,我国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有目共睹的重大进展,追回大量外逃人员和赃款。
追逃工作的突破性进展,也让企图外逃的人员逐渐丢掉幻想,新增外逃人数不断下降。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外逃人数从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的31人,再降至2016年的19人。截至目前,2017年的外逃人数4人。
此外,公告还指出:“我们也敦促个别国家不要为获得经济利益,不顾当事人涉嫌腐败犯罪的性质,通过投资移民计划滥发护照签证,已经发放的应尽快吊销。”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杨永纯教授分析,反腐合作面临各种博弈,个别国家可能不会严格按照国际规则办事,而是采取有利于本国利益的行为。“这种情况一般是指尚未建交国或特定时期外交争端国。例如,在公告中有个别外逃人员就是逃往与我国尚未建交的国家。”
近年来,我国积极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在推动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方面亮点频频:2014年担任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主席,主导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2016年担任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引导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大力推动建立中美、中加、中澳等双边执法合作机制。
公告呼吁,有关国家政府恪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等一系列国际公约和共识,积极开展反腐败执法合作,支持中国的反腐败行动。同时,公告特别强调,中国尊重各国法律,愿同有关国家积极协作配合。
杨永纯表示:“公告向不同国际主体表明了中国对腐败零容忍的坚定立场,有利于国际主体间达成反腐合作的政治意愿,也有利于达成柔性的准司法互助效果。”
公告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提供在逃人员线索,积极举报新逃人员,并通报了举报网址。
公告还根据依法依规、宽严相济的原则郑重敦促外逃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