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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辱骂河南人案一审开庭 被告人未到庭
发布时间:2017-04-15 07:04

  引发各界关注的“网红主播”微博攻击、辱骂河南人案,14日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井长水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人胡伟经依法传唤未到庭。

  井长水诉称,胡伟自2012年起注册使用新浪微博,自称从事主持人职业,拥有数万名粉丝。2016年4月以来,胡伟在其2个微博上多次发布了攻击、辱骂、讽刺河南人的言论。

当日参加庭审旁听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各界群众共260余人。 刘鹏 摄

  井长水认为,胡伟利用其微博发布地域歧视言论并传播,对河南人进行多次攻击、辱骂、讽刺,其行为有违公序良俗,致使河南人和自己的社会名誉评价降低,严重侵犯了包括自己在内的近一亿河南人的名誉权。

庭审现场。 刘鹏 摄

  同时,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新浪微博的所有人及管理人未对其不堪言论尽到合理的审查和管理义务。为维护自己及近一亿河南人的名誉权,井长水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的相关言论,并承担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庭审时,原告井长水、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了相关证据,双方进行了质证,诉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各界群众共2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记者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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