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7-04-13 15:17
4月10日至11日,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晓红出席会议,向第七届高评委全体委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李晓红充分肯定了第六届高评委在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校布局结构、推动办学体制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代表部党组向第六届高评委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感谢。他强调,要充分认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紧扣中央新部署、国家发展新需求、人民群众新期盼,认真做好高校设置工作。他指出,做好“十三五”时期高校设置工作,必须围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主题,夯实以规划为引导和构建分类体系的基础,妥善处理好事业发展、人才需求、支撑能力与增设高校的关系,准确把握政策。他希望,新一届高评委委员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高校设置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同时要强化廉洁自律的要求,坚持原则,确保高校设置工作公平公正。
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当选第七届高评委主任委员。他表示拥护部党组决定,感谢全体委员信任,一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执行部党组决策部署,尽职尽责、不负重托。他指出,做好第七届高评委工作,必须按照《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要求,把握基本稳定、从严从紧、质量提升、协调发展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一条主线”贯穿,服从和服务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一本章程”遵循,严格执行《第七届高评委章程》;坚持“一套程序”推进,落实好评议各地规划、评议申请学校、了解规划落实、开展政策研究的任务;坚持“一把尺子”衡量,依据高校设置条例和分类设置标准开展考察评议;坚持“一条底线”要求,严守纪律规定,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评审。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高评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纪律监督小组组长、秘书长,审议通过了《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章程》,讨论了《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分类设置标准》。全体委员签署了廉洁自律承诺书,来自中央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和民办学校的委员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高评委是依据《高等教育法》,由教育部设立的专家评议机构,为教育部提供高校设置方面的决策咨询意见。第七届高评委坚持德能并重、择优遴选、结构合理的原则,按照降规模、调结构、提质量、强素质的思路,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专家委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