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今年底全面建立五级河长体系 涵盖重点河沟
发布时间:2017-03-17 12:59
新华社郑州3月16日电(记者顾立林)记者从16日召开的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河南省将在2017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对省辖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1839条河流设立河长,对流域面积小于30平方公里、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河流、河沟,也将设立河长。
按照方案要求,省委主要领导担任河南省第一总河长,省级领导担任黄河、伊洛河、淮河、卫河、唐白河、沙颍河6条省辖区域内河流的省级河长;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设总河长,由当地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跨县、乡、村的河流,由上级党委、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流所经村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河长。
据介绍,河南设立五级河长,比上级要求增加了一级村河长,重点是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乡村河流(河沟)污水横流、生活垃圾遍道的问题。到今年年底前,各河流统一竖立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上岗到位,各级河长制信息平台全部建立。从2018年起,对各级河长制工作开始考核。
为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河南省专门成立省、市、县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具体包括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管等工作任务。
河南省政府要求,将制定系列保障措施确保河长制目标落到实处。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建立问责和激励机制,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