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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发布时间:2017-03-15 10:45

  3月1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各位代表,今天的全体会议,应出席代表2924人,出席2838人,缺席8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现在开会。

  今天全体会议的议程是表决各项决议草案、法律草案和决定草案。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表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表决稿已经印发。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总体部署、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宣读完毕。

  张德江: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2812票,反对14票,弃权8票。宣读完毕。

  张德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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