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数字脱贫”和不想脱贫都不正确 需要纠正
发布时间:2017-03-07 16:56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星期二)16时15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就“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就“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图为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新华网/中国政府网 孙韬 摄
中央电视台记者:刘主任,“脱贫摘帽”是时下的热词,我们在采访当中发现,现在对于“摘帽”这件事有两种态度,有的地方十分积极,层层加码,甚至出现了一些形式主义和“数字脱贫”的苗头;与此相反的是,有些地方已经达到了“摘帽”标准,却迟迟不想摘帽。您对摘帽过程中冰火两重天的现象怎么看待的?又该如何解决?谢谢。
刘永富:脱贫攻坚是要在2020年之前解决我们国家现有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所有的贫困县要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按照中央的部署,各地区都制定了脱贫攻坚的时间表,有一个滚动的计划。就是说,你经过享受国家的政策,经过社会各个方面的帮扶和自己的努力,达到了脱贫的标准就应该脱贫。而且我们这个脱贫有一个标准,贫困县、贫困村的摘帽是贫困人口降低到2%以下,贫困人口脱贫就是要做到“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即是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是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
你刚才讲的这两种情况,都是不正确的,需要纠正。一种是层层加码。省里说是2019年,市里说2018年,县里说2017年,诸如此类的。凡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层层加码的,必然后面会出现“数字脱贫”,对于这种现象是要纠正的,必须是真正的脱贫,实事求是。第二种是到了时间还不想脱贫。这种情况有,主要是一些贫困户。对这一类也是要坚持标准,核心不管是县、村、户要坚守标准,到了标准就应该脱贫,没有到标准不能硬脱贫。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脱贫以后,到2020年之前,现有的国家政策还仍然可以继续享受,目的就是防止返贫,要巩固脱贫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