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推出“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
发布时间:2015-12-19 08:05
新华网香港12月18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18日消息,香港海关将于12月20日起推出“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
特区政府表示,计划有助中转香港货物享有内地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加强香港作为区内物流枢纽地位,以配合香港在“一带一路”政策上促进商贸物流方面的发展。
根据内地签订的“协定”,货物一般须在内地和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国家∕地区之间直接运输,才可享有关税优惠。如符合特定要求,经香港中转的货物也可被视为直接运输而享有关税优惠。
根据该计划,香港海关会提供监管服务,按规定签发《中转确认书》,以协助贸易商向入口地的海关申请优惠关税待遇。其服务范围包括内地签订的13项自由贸易协定。除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内地与台湾两岸以外,有关服务将扩展至其他地方,包括韩国、澳大利亚、东南亚国家联盟(文莱、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和老挝)、巴基斯坦、冰岛、瑞士、智利、哥斯达黎加、秘鲁、新西兰、孟加拉、印度及斯里兰卡的货物。
另外,在优化安排下,部分中转香港的货物无需向香港海关申请《中转确认书》,仍可享有关税优惠,例如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从台湾中转香港往内地的部分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