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莹:确实要转变观念 一定要尊重女性就业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7-03-04 12:36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4日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中国青年报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青年报和中青在线的记者。我替一些青年妈妈们问一个问题,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很多甜蜜和温馨,我们报社在一些调研中发现,许多生二孩的妈妈除了在甜蜜之余还有很多困扰,比如就业的歧视、产假和职位的一些矛盾等等,请问发言人,您是如何看待包括二孩妈妈在内的女性权益保护的问题。谢谢。
傅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一年,应该说总的效果是好的,得到了整个社会的欢迎和支持,但是在实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包括你说到的女性就业歧视。其实在座的女性比较多,就业歧视可能过去一直就存在,但现在确实有一些年轻的女性在应聘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情况更多一些,所以社会反映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后暴露出的一些新的问题中,比较突出、反映比较多的就是这个问题。
对于女性来讲,无论是从她实现个人价值还是从维持一个家庭的生活来说,就业都是非常重要的。对我们社会发展来讲,女性的参与也很重要。我们常讲,妇女能顶半边天。但道理可以讲得很丰满,但现实可能就会很骨感。我们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举个很典型的例子,有一位男士说,他刚刚搞完招聘工作,拒绝了一个条件非常好的女孩子,他说他们单位人少,如果来一个育龄女职员,回头连着生两个孩子,这个单位的工作效益肯定就受到影响了。但是他也承认,如果他的妻子或者女儿遇到就业的这种歧视,也会很郁闷,很不爽。社会生活本身就是这么矛盾,我认为确实要转变观念,一定要尊重女性就业的权利,要看到妇女儿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未来。另外,大家在讨论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在全面推进二孩政策实施中,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服务要跟上,比如母婴和幼儿的照料,现在的服务就满足不了需要。所以无论从公共资源的角度还是从社会资源的角度,这方面的配置都应该尽快调整,能够跟上需要。从我们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讲,我们是严禁就业歧视的,而且我们的政策上也是非常重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