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购物渠道 商家承诺三小时送花 消费者三天还未收到
发布时间:2017-03-03 08:06
昨天,市工商局12315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平台公布了今年二月份消费者投诉分析。分析显示,微信购物已经成为市民的新购物渠道,但随之带来的问题也有所增加,成为投诉的新热点。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通过微信渠道购物须谨慎。
消费者张先生2月份向12315热线反映,2月14日他通过微信订购某花坊的鲜花,商家承诺三个小时内送花,本想着给爱人一个惊喜,谁料到三天过去了仍未收到花。张先生十分生气,要求商家退款,并给予道歉,却遭到拒绝。后经工商部门调解,经营者才为消费者退款并道歉。
微信的兴起,拉近了人与人之间距离的同时也拉近了消费者与商家的距离,不少商家将其引入经营,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进行营销的微商行为越来越普遍。因此,通过微信购物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本月,“12315”、“96315”两条热线接到有关通过微信购物引发的投诉主要存在付款后对方不发货、商家销售的产品为三无、假冒产品等。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采用微信购物需谨慎,要确认卖家真实信息。微商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通过微信平台进行买卖交易。如果商家是通过私人微信账号买卖,通常不具备经营资质,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很难进行维权,建议消费者谨慎选择;如果对方是通过微信认证的商家,这类商家一般在微信公众号上交易,这种渠道一旦出现纠纷,商家与微信平台都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种是通过微信平台对商品、服务、商家进行宣传推广,最终通过其他网站进行交易。第二种形式在网站上进行交易,也要选择有资质的大型电商平台。因一般大型电商平台从主体准入、商品管控、售后服务等都有严格的程序,一旦出现消费纠纷,维权较为便捷。
此外,还要避免直接汇款到个人账号。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付款,同时要保留购物凭证。消费者在交易时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付款记录、卖家信息等作为凭证,来降低购物风险。(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