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02 15:45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实施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3个中央部门和试点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工作进展
五年来,中央有关部门与试点地区将营养改善计划作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真抓实干,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一)加大资金投入,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14年11月,中央财政对699个国家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全年按在校时间200天计算),寄宿生加上“一补”后达到每天8-9元。同时,中央财政对地方试点给予奖励性补助。从2011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91亿元,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推进食堂供餐,就餐条件不断改善。中央财政安排3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试点地区学校食堂建设,现已完成食堂建设项目6.85万个,新建、改造面积2563万平方米,购置了价值21.97亿元的厨房设施设备,为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的模式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切实加强监管,保障“两个安全”。各地各校以食品和资金“两个安全”为重点,通过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份营养餐都吃得安全,每一块钱都吃到学生嘴里。同时,通过专项督导,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得到整改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全国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事故,个别偶发事故都得到了及时处置,“两个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四)促进公开公示,努力打造阳光工程。制定专门办法,要求各地及时公开公示营养改善计划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情况。教育部门户网站设立了营养改善计划专题网页,解答有关政策、介绍工作动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展示各地实施情况,先后展播了699个国家试点县工作视频。会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开展“阳光校餐”项目试点,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实时监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扩大地方试点,推进贫困县全覆盖。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2016年12月,教育部又分别与相关10个省份人民政府签署了启动实施8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议书,确保2017年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让这项民生工程惠及更多的贫困家庭学生。
二、主要成效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使试点地区农村学生上学饿肚子、吃凉饭现象基本消除,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影响深远,成效显著。
(一)受益学生覆盖面广、人数规模大。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京、津、鲁单独开展了学生供餐项目)1590个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其中,699个县开展了国家试点, 891个县开展了地方试点,覆盖学校13.4万所,受益学生总数达到3600多万人。全国超过1/2的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超过1/2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营养餐,近1/4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
(二)学生营养状况确有改善,社会反响良好。营养改善计划主要包括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和家庭托餐三种供餐模式,其中,学校食堂供餐因安全、卫生、规范,最受学生欢迎。截至目前,全国实行食堂供餐的试点学校比例达到71%,国家试点县达到76.6%(比2012年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大大提高了供应安全、卫生、营养饮食的能力。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连续四年(2012—2015年)的跟踪监测表明,试点地区学生每天吃到三餐的比例由2012年的89.6%上升到2015年的93.6%,营养知识水平得分提高16.7个百分点。2015年,男、女生各年龄段的平均身高比2012年高1.2cm-1.4cm,平均体重多0.7kg和0.8kg,高于全国农村学生平均增长速度。贫血率从2012年的17.0%,降低到2015年的7.8%,营养不良问题得到缓解,学生学习能力有所提高,缺课率明显下降,广大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对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这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给予高度认可和热烈拥护。
(三)对试点地区发展起到了有效带动作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有力地支持了教育事业发展,解决了贫困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不少地方一方面鼓励试点学校就地取材,另一方面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带动了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营养改善计划覆盖面广、涉及环节多,从最困难的地区起步,基础条件比较差,地方管理能力比较弱,没有先例可循,目前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规范管理问题。个别地方招标不到位,食材质量得不到保证;资金管理不严,挤占挪用、虚报人数套取补助的情况偶有发生; 执行标准不严格,供餐内容单一,影响了营养改善的效果。二是食品安全问题。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链条长、环节多,县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限。部分试点地区没有将运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不能按照标准配备工勤人员,临聘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专业营养膳食知识,也给食品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三是教师负担加重。基层学校普遍反映,学校供餐后,教师要组织学生用餐,用餐后学生留在校园,教师负有监护责任,个别人数较少的农村学校,教师要轮流为学生做饭,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教师的工作量和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将会同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精准施策,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切实把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心工程办好,造福更广大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
(一)大力推动学校食堂供餐。督促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统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和资金,新建和改、扩建一批设施齐全、功能齐备、卫生达标的学校标准化食堂,逐步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推动地方按照标准配备食堂工勤人员,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严格落实食堂管理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公示各项政策措施、规定要求等,确保学校食堂供餐质量得到提高,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二)抓住“两个安全”不放松。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加大问责力度,推动各地各校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继续巩固和提高食品和资金安全成效,确保国家营养膳食补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守住食品安全“红线”和资金安全“底线”。
(三)建立责任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发改、财政、卫生计生、食药监、质检等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投入保障、膳食指导、宣传教育、体质监测、监督检查、公开公示等长效机制,督促地方积极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