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微信“摇一摇”聊天惹祸 称邻居妻子“老婆”被砍伤
发布时间:2017-02-13 09:03
家住盐城市阜宁县某小区的男子赵某平时喜欢玩微信,去年10月间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摇一摇摇到了少妇孙某,便加为好友开始聊天,凑巧的是双方还是同一小区的邻里,就这样一来二往,彼此熟悉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赵某在发给孙某的微信中出现了“亲爱的”、“老婆”等称呼,可就是因为这样敏感而又暧昧的字眼,致使赵某遭来了一场横祸。
今年2月6日晚上8时许,孙某的丈夫钱某七八两小酒下肚后在家拿着孙某的手机玩了起来。不经意间,钱某发现妻子手机微信几天前收到一个网名叫“××”的人发来的信息,称其“亲爱的”、“老婆”,并让孙某晚上10点钟之后开门。
钱某见此,浑身的血一下子涌上了头,怒从天降,当即责问孙某这个“××”是谁,心中无愧的孙某不仅如实告诉丈夫此人就是赵某,还说出了赵某是同一小区的邻居。
这一说,钱某更是忍不住心中的怒火,操起厨房饭桌上的一把菜刀,不顾妻子的阻拦夺门而去,气势汹汹地来到赵某家敲门,不偏不巧,开门的正是毫无防备的赵某,愤怒至极的钱某进门二话没说,挥起手中的菜刀朝着赵某的脸上就是一刀,一头雾水的赵某本能地用双手紧捂着脸,钱某竟全然不顾赵某血流不止而愤然离去。
回到家里,钱某反而冷静了许多,或许是回想起刚才血腥的一幕受到了震慑,他如梦方醒,酒意全无,事感不妙,便主动拿起手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后被随即赶到的阜宁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民警带回审查,赵某的伤情经阜宁县人民医院诊断为颧骨骨折,外伤致面部创口,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一级。
2月10日,经阜宁公安审判,钱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讯员 薛谦 李树军 记者 范木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