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处分乡科级以下干部39.4万人 治理"微腐败"还有哪些大招
发布时间:2017-02-11 09:04
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西长屯村原会计丁凤民,以亲属名义虚报地下管道90米,骗取补偿款1.35万元……2016年11月,丁凤民被开除党籍。
2月8日8时30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丁凤民只是其中的一起。
一个半小时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题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文章,作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的第五篇解读,文中称,去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4万人,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反腐败研究专家认为,“微腐败”其危害“不微”,不但严重侵蚀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破坏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因此,惩治“微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放松。
“微腐败”可能产生“大祸害”
丁凤民被通报的问题是,虚报骗取国家补偿款。
通报称,丁凤民利用职务便利,除了以亲属名义骗取补偿款1.35万元之外,还以他人名义申报供水管道35米,骗取补偿款5000元,据为己有。
鉴于其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6年11月,丁凤民被开除党籍。
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各异。
例如,山西省广灵县梁庄乡水涧村党支部原书记秦继全的问题是吃拿卡要。
2014年,秦继全在实施危房解困工程时,向办事群众索要费用5.1万元,并将其中3.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11月,秦继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省五常市营城子乡企业办原会计石彦英则是贪占危房改造补贴款。
石彦英在协助乡政府办理危房改造补贴手续时,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支取徐某补贴款2.9万元,给徐某两万元,将余款据为己有。2016年5月,石彦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只是中纪委“拍蝇”的一个缩影。
2月8日9时57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题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文章,作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的第五篇解读,文中称,去年,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9.4万人,比前一年增长24%,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4万人,比前一年增长12%。
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教育与研究中心副主任杜治洲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腐败零容忍,这不仅体现在对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腐败一律严惩,还体现在对所有腐败不论涉案金额大小、官员级别高低一律“通吃”。
杜治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微腐败”其危害“不微”,不但严重侵蚀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破坏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说明,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惩治“微腐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围绕在群众身边的“苍蝇”产生了巨大的震慑。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从数据来看,去年查处科级以下干部的数量显著提高,说明基层腐败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据宋伟观察,“微腐败”可能产生“大祸害”,因此,治理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
有效遏制“微腐败”蔓延势头
2016年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指出,“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中央由此开始了“拍苍蝇,惩微腐”、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新策略。
2016年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2016年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2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每月通报依次向社会公布查处的数据。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数据,2016年,中纪委网站总计通报了115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还一直重视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称,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有的可能只是几百元、几头牲口的事,看似事小,实则影响恶劣。因此,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当年8月1日,中纪委还对第一批重点督办的9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2016年前11个月,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3285件,处理16487人。
“基层腐败的治理是反腐败漫漫征程中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最关键的‘一公里’,是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的‘一公里’,也是决定反腐能否最终取得胜利的‘一公里’。”杜治洲说。
杜治洲认为,正是中央在2016年果断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惩治“微腐败”,一方面严厉惩治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严查涉及民生的腐败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微腐败”蔓延的势头。
立法降低腐败行为认定门槛
今年,中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再次对治理“微腐败”作出部署。
部署之一,是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这也是工作报告中的一个亮点。
“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是农村地区的“害群之马”。中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此外,工作报告中还提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
工作报告中还强调,“省级党委和纪委要督促市县乡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宋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随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相继出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治理“微腐败”有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宋伟认为,下一步,需要在落实党内法规时进一步细化分领域、分层级的“微腐败”治理措施,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和普通公务员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提高信息公开和政务透明程度,根据已有案例分析廉政风险点,从而进一步完善治理“微腐败”制度体系。
在杜治洲看来,事实上,对腐败的“零容忍”已经涵盖了治理包括“微腐败”在内的一切腐败行为的态度、原则和制度。
“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各级纪检干部和群众从内心深处真正形成对腐败‘零容忍’的意识。”杜治洲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从反腐败立法来讲,要将腐败行为‘门槛’降低,以提高惩治腐败的概率;从党内法规来讲,要加重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的惩治力度。”(本报记者 陈磊 本报实习生 陈佳韵 制图/李晓军)
链接
2015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发布7次通报,共通报问题979起。201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每月通报一次,共通报问题1157起。2017年2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2017年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据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王志文介绍,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主动与财政、民政、农业、国土、扶贫、信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多渠道收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对这些问题线索分别按照督办、转办、转送等方式进行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