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查处水环境违法220起罚金近4000万元
发布时间:2017-02-10 17:03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记者倪元锦)北京市环保局10日召开发布会称,2016年查处水环境违法行为220起,处罚金额达3981.81万元。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谢志宽介绍,2016年,环保部门围绕重点流域水体水质改善,执法重点涵盖“排入地表排污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场”等,严厉查处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违法案件。
10日,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对“2016年涉水环境违法十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违法行为集中表现为“污染物超标排放”“未按规定建设、运行水污染治理设施”“以漫流方式排放、倾倒污水”“畜禽养殖企业未按规定处置畜禽粪便”等。
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综合稽查科科长王延奎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案例居多。例如,北京洳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排口出水浑浊,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的总排口水污染物超标,其处理过程中产生高浓度渗滤液,排放前处理未达标;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的屠宰废水超标,未经先期处理排入市政管网;丽都饭店有限公司餐饮污水超标排入市政管网,应规范安装隔油池;北京慧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生活污水超标排入地表环境。
此外,10日通报的其他类型的水环境违法案例有:北京悦丽汇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未对医疗机构污水进行预处理,污水直排市政管网;北京蓝天绿茵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氨氮自动监控数据为0,自动监控设施未正常运转;北京市新达世纪树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坑道有清洗罐釜的乳白色生产废水,以漫流方式排入没有防渗措施的坑道污染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