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明年下半年或落地 将实行负面清单制
发布时间:2015-12-14 17:46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P2P监管细则正式出台的时间或最早在明年下半年,细则或要求P2P行业实行负面清单制,不设注册资金门槛,相比预期较为宽松。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P2P行业不会采用发牌照的做法,基于“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发牌照就会涉及审批,而监管层不想承担如此大的责任。同时,负面清单制不会单独实行,还会有一系列配套措施,也可能和备案制相结合。
民信董事长付东海表示,P2P平台实行负面清单制将是一种趋势。监管机构细化负面清单,明确哪些事情P2P不能做,并且明确处罚机制,并树立基础的行业规范。这样一来既可以保护P2P行业的健康发展,又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二来避免给自己背上沉重的监管负担,防止下一个刚性兑付行业的产生。
网贷行业快速发展。截至11月30日,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监测到的P2P借贷平台共3464家(仅包括有线上业务的平台),其中正常运营的仅有1876家。因此,整个行业亟待出台细则进行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近日透露,已将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纳入央行明年将执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制度中,并在刚刚结束的年度统计制度工作会议上作了部署。使得P2P监管细则再次被预估出台的时间或最早在明年下半年。
近日有消息称,监管办法或明确禁止P2P平台参与股票市场配资和股权众筹业务,同时,要求P2P平台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但事实上,目前真正接入银行存管的平台仅有数家,多数平台仍不符合规定。
对此,有分析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P2P监管细则出台的宗旨是为了整个行业更加健康的发展,因此,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后,建议监管层给予行业半年时间的“过渡期”进行调整,以便整个行业平稳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