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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检机关将在入境检查时留存外国人指纹
发布时间:2017-02-09 17:49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为加强出入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决定对入境外国人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据公安部近日发布的公告,2017年,中国边检机关将分批在全国对外开放口岸对入境我国的14(含)至70(含)周岁外国人留存指纹,持外交护照或有对等互惠安排等情形的外国人可以免留指纹。2月10日将在深圳机场等口岸开展试点,其后陆续推广实施。

  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生物识别信息是加强出入境管理的重要举措,目前国际上已有多个国家实施这一措施。中国边检机关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维护正常出入境秩序,不断提升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法制网北京2月9日讯/记者蔡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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