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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澳门女子携带222.15万澳门元经珠海出境被查获
发布时间:2017-01-18 08:44

  一澳门籍女子携带222.15万澳门元现金,经拱北口岸出境被查。珠海拱北海关17日对外宣布,这是该关隶属闸口海关年内查获的最大宗货币案件,目前该案正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介绍,1月14日下午,海关关员在拱北口岸旅检出境现场无申报通道截查澳门籍女子周某,发现周某随身携带的塑料袋及背包中均有大量现金。经清点,周某共携带222.15万澳门元。

  海关关员表示,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

  如果没有入境申报记录,15天内首次出境旅客可携带等值不超过5000美元外币现钞,超出限额须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并向海关书面申报。

  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旅客分别可携带等值不超过1000和500美元外币现钞,超出限额的海关不予放行。

  拱北海关提醒,货币现钞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旅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携带货币进出境并主动向海关申报,自觉接受海关监管。违规携带货币进出境的旅客将面临行政处罚。对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行为的,海关将依法予以没收。(邓媛雯 万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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