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 - 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Ⅱ级预警解除
发布时间:2017-01-07 11:54
各市(区)人民政府应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在应急响应终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总结报告。分析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污染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对预警信息准确性、应急预案实施的有效性、人员物资到位情况、技术支持和应急措施实施效果、协调组织和各部门应急联动情况等问题进行评估。
西安市从1月6日18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于1月7日零时起解除。西安环保、气象部门及专家会商分析后认为:未来48小时,西安空气质量总体将处于轻度及以下污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