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等三部门:加大对兼并重组钢铁煤炭企业的金融支持
发布时间:2016-12-16 20:21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李延霞)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16日发文称,支持钢铁煤炭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加大对兼并重组钢铁煤炭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严控违规新增钢铁煤炭产能的信贷投放。
三部门发布的《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能产生整合效应的钢铁煤炭兼并重组项目采取银团贷款等方式,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对符合并购贷款条件的兼并重组企业,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上限可提高至70%。
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主动去产能的钢铁煤炭困难企业进行贷款重组。意见称,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动去产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但暂时存在资金困难的钢铁煤炭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进行贷款重组,调整贷款结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利息。
对违规新增钢铁煤炭产能项目,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律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企业,停止贷款。
意见要求妥善处置涉及钢铁煤炭企业的不良资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涉及钢铁煤炭企业不良资产的转让力度,与资产管理公司创新合作处置模式,发挥好双方优势,通过合作处置,提升价值,实现共赢。
意见指出,钢铁煤炭去产能过程中,一些地区和企业借转型、转产之机悬空金融债务,或通过转移、出售企业有效资产逃废金融债务,或不尊重金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组织破产逃废金融债务。要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及时制止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对于拒不纠正的企业,组织实施停止贷款、停止结算等制裁措施,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