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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需全媒体及时公布信息
发布时间:2016-11-30 09:28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有关区县、市食药监局30分钟内向市政府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按规定,应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APP)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发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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