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履新首日即谈法治 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6-11-02 17:21
法制网武汉11月1日讯 记者胡新桥 刘志月 在省委书记空缺46天之后,中部大省湖北迎来第13任“班长”——蒋超良。履新首日,他要求全省努力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蒋超良是在湖北省委10月29日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提出上述要求的。
会上,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姜信治在会上宣布中央决定:蒋超良同志任湖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蒋超良在会上要求,湖北全省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坚持用法治理念引领社会发展、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发展难题,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蒋超良特别提出,全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突出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努力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务实重行的作风推动事业不断前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主持会议的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晓东说,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以蒋超良同志为班长的省委带领下,湖北的各项事业一定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取得更大进步,不断谱写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的精彩篇章。
10月31日,蒋超良即就湖北政法综治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政法综治系统要全力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为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平安法治环境。
对此,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董永祥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将坚决落实好省委领导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全省社会平安稳定,做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压舱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