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将调整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发布时间:2016-09-23 16:28
新华社大连9月23日专电(记者闫平)大连商品交易所日前宣布,根据有关规定,将在国庆节放假前后对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作出调整。
大商所决定,自9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将棕榈油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8%和10%;焦煤、焦炭及鸡蛋、胶合板和纤维板维持现行水平不变,其余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7%和9%。
10月1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豆油、豆粕、棕榈油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上述三个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7%,其余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9月29日结算前标准。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