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浙渝等地新设7个自贸区 外商投资逐案审批望改变
发布时间:2016-09-01 11:53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昨日表示,新设立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对接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
具体来说,辽宁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结构调整的要求,着力打造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
浙江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要求,就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进行探索。
河南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的要求,着力建设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
湖北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中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要求,发挥其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重庆市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发挥重庆战略支点和连接点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四川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以及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的要求,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实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
陕西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带动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探索内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近日由中国社科院、商务部等机构撰写并发布的《自贸区蓝皮书:中国自贸区发展报告(2016)》就表示,四大自贸试验区在地理位置上仍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未来将选择中西部重要枢纽城市进行延展。而最新批复设立的7大自贸试验区中,就有5个位于中西部。报告认为,“一带一路”是新一届政府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及开创全球外交新局面的重要战略,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应服务于这一国家战略。其次,在这些相对发达的中西部城市设立自贸区不仅有利于西部经济的崛起、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而且对于我国政治经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此外,据高虎城透露,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自贸试验区的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具备了复制推广的条件。国务院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改外资三法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有关行政审批的规定,将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调整为备案管理。
“本次法律修改如经审议通过,将改变运行了30多年的外商投资‘逐案审批’管理模式,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高虎城说。
四川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刘渝阳认为,在内陆地区探索自贸区模式,将有别于已经获批的四个地方,将是全新的探索过程。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