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与北京等8省市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发布时间:2016-08-30 11:49
8月29日,教育部在京与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等8省(市)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旨在推动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构建上下联动、统筹整合、协同推进的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工作机制。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签署仪式并讲话。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分别与北京市副市长王宁、上海市副市长翁铁慧、江苏省副省长张敬华、福建省副省长李红、山东省常务副省长孙伟、重庆市副市长吴刚、四川省副省长杨兴平、甘肃省副省长郝远签署备忘录。
陈宝生指出,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需要,是增强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的需要,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意义重大。下一步,要重点抓好5方面工作。一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校美育的灵魂,将其融入到学校美育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二是确保教育公平,补齐短板、缩小差距,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三是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存量、强化增量,统筹社会资源、部门力量、师资培训,采取有力举措尽快破解师资短缺问题。四是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机制建设,通过创新工作机制解决美育改革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形成协同育人合力。五是加强对学校美育的评价标准研究,更好发挥美育在人的全面发展中的内在力量和对社会风气的导向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教育部决定启动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签署工作,从2016年起分批次与各省(区、市)签订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内容,教育部将对8省(市)在学校美育综合改革、美育教育教学改革、美育教研科研、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美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西部地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和乡村美育教师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8省(市)进一步明确了本省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目标以及推进学校美育综合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美育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学生艺术实践与校园环境建设、统筹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构建美育协同育人机制、实施美育评价制度、加强美育条件保障等方面都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举措。
签署仪式上,李红、郝远代表签署备忘录省(市)讲话。部分大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代表参加了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