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经济协作区9省区11方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6-08-12 20:55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12日电(记者刘兵)从今年起,黄河经济协作区9省区11方将以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为发展机遇,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产业分工协作,加强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推进对内对外开放,全面提升区域整体经济实力和协调发展水平,将黄河经济协作区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示范区。
12日,黄河经济协作区9省区11方负责人联席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会议工作报告指出,黄河经济协作区横跨我国北方东中西部,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段高度重合,是我国最重要的能源和重化工业地带,也是我国最重要的粮食、畜产品和棉花产区。区域内强大的干线运输网络是全国铁路、高等级公路、航空、管道运输网的中枢,为黄河经济协作区进入国际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
去年,黄河经济协作区各省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05万亿元,约占国内地区生产总值的25%,较上年增长4.13%,各省区实施各类经济技术合作项目708个,合作金额达到382.08亿元。黄河经济协作区是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的主战场,但与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带相比,发展相对较慢。近年来国家先后批复了“中原经济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示范区”、“宁夏沿黄经济带”、“兰州-西宁经济区”、“天山北坡经济带”等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但黄河经济协作区作为一个整体,目前协同发展还处于较低的水平,缺乏整体规划和推进。
本次联席会议上,9省区11方负责人发布联合宣言,表示将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重点,加强统一大市场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区域产业对接协作、共建对外开放平台、合力打造运输黄金走廊、科技创新合作、文化旅游合作、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区域互助机制建设等9大领域合作,将黄河经济协作区建设成为国家新的经济增长极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示范区。
黄河经济协作区成立于1988年,初始阶段由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7省区组成,称为“沿黄经济协作带”。上世纪90年代,内蒙古自治区、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入,1992年更名为“黄河经济协作区”,199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入,至此黄河经济协作区成员为9省区11方,土地面积和人口分别约占全国的二分之一和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