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面加大上市公司一线监管力度
发布时间:2016-07-31 09:33
新华社上海7月30日专电(记者潘清)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消息说,为继续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和全面监管要求,上交所以四个方面为重点加大上市公司一线监管力度,7月共发出日常监管类函件63份,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32单。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对上市公司监管的重点集中在四个方面:
拓宽信息披露监管的深度和广度,将可能导致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券商研究报告纳入常规监管;
充分发挥媒体说明会在强化重组上市监管中的市场化约束作用。目前,ST狮头、四通股份已在上交所交易大厅召开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其中ST狮头在召开说明会后主动终止了重组。
继续加强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7月上交所继续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事后问责,重点问责的事项包括违规通过媒体披露预测性信息、未及时进行业绩预告、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违反会计准则等;
提升上市公司中期业绩预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目前,沪市已有270余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其中,部分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出现大幅上升,主要源于前期比较基数较小、出售资产等产生非经常损益、并购重组引起资产状况较大变动,并非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实质性提升。针对个别公司信息披露准确性和完整性存在瑕疵的情况,上交所第一时间要求其发布补充公告,有针对性披露中期业绩的构成情况和业绩大幅变动的真实原因。与此同时,上交所密切关注股价变化,对存在违规交易嫌疑的行为,及时启动交易核查。
数据显示,7月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出日常监管类函件63份,其中监管问询类函件44份,监管工作类函件19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59份;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32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