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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女子打女儿在其伤口撒盐抹辣椒续:被撤销监护权
发布时间:2016-07-29 08:02

  砀山女童被生母虐待案一直牵动着读者的心。昨日,记者获悉,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女童生母监护权,女童生父承担监护职责,这也是我省首例变更监护权案例。

  女童生父诉称,2015年8月份以来,女童生母刘某某在砀山县砀城镇烟厂居住期间,多次对其女儿小武实施殴打和虐待,导致小武全身多处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刘某某的殴打虐待行为不仅给小武的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对小武的精神也造成极大摧残,同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案发后,小武随生父生活,现在居住地就近入学。

  刘某某辩称,对小武生父申请撤销她的监护资格没有意见,由生父监护小武表示同意。在之前的判决中,刘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现正在服刑期间。

  法院认为,本案中,刘某某在管教未满十周岁女儿小武的过程中,未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教育引导、关爱呵护,而是多次采用暴力且在小武伤口上撒盐、抹辣椒等手段,严重损害小武的身心健康,不宜再担任监护人。现小武生父申请撤销刘某某的监护人资格,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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