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2016全国文化产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迎来发展关键机遇期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08 17:18 点击量:599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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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党95周年前夕,文化部2016全国文化产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十三五”开局之年这个关键时间节点上,此次会议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成就,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是一次统一思想的研讨会、迈向新阶段的动员会、明确新任务的部署会,在全国文化系统和文化产业界产生了热烈反响。“此次会议规格高、规模大,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准备充分、内容充实、主题突出、安排严谨,是一次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任务、加快发展的重要会议。”参会代表如此评价。
文化产业加快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
文化部部长雒树刚在讲话中指出,在过去5年间,我国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成效显著,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十三五”时期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统计数据显示,5年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010年的11052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25829亿元,占同期GDP的比重从2.75%上升到3.82%。大多数地方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高于经济的整体增长速度,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的重要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的朝阳产业。与此同时,市场主体也在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4年底,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达99.62万户,比2012年增长50%。以各级文化部门命名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为代表的一批文化产业集群和骨干文化企业发展壮大,竞争力、影响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文化部门还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文化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文化产业鼓励创新、吸纳就业的功能。2015年,全国新登记注册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类企业达10.4万户,同比增长58.5%,远高于同期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21.6%的增长幅度。
综合来看,当前我国的文化产业正处在极为有利的发展阶段。就总体规模和发展趋势而言,文化产业在“十三五”时期有望实现跨越发展、再上台阶。
深刻把握新时期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决定性阶段。雒树刚指出,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首先,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产业发展做出一系列具体部署。十八大明确把“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其次,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了有利契机。从国际形势看,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文化产业成为许多国家应对金融风险和保持经济良好运行的朝阳产业、潜力产业。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将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三是新发展理念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指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也为新时期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第四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对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文化产业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文化小康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第六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
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离不开政策体系的支撑。雒树刚指出,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是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前提条件。
此次会议上,作为当前文化部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的主要工作之一,《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等重点工作被提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
2015年,在中宣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文化部牵头建立了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文化部又开展了多次实地调研和座谈研讨,发现了不少问题。对此,文化部部长助理于群表示,下一步,文化部将加强与促进法起草工作机制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研究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进一步梳理现有政策,通过立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力争今年年底形成较为成熟的促进法草案,提交立法机关。
据记者了解,对于“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目前文化部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规划文本。据介绍,此次产业专项规划将根据“十三五”国家规划纲要以及文化上位规划,围绕“一个目标”的实现和“一个体系”的完善来做文章。“一个目标”是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一个体系”是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此外,经文化部反复沟通,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确定将数字创意产业纳入即将出台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成为“十三五”时期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行业之一。数字创意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从国家层面引领和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将为文化部门加快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重要依据和有力抓手。
进一步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工作是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雒树刚指出,扎实推进文化产业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供给带动需求扩展,以扩大有效需求倒逼供给升级,努力实现更高层次的供需平衡。应当着力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同时注意改善消费条件,营造消费环境,推动建立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
据介绍,为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工作,文化部与财政部于2015年共同开展了“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从东、中、西部选择4个典型地区,采取不同的促进文化消费的措施进行政策试点,取得较好效果。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通知》下发以后,各省(区、市)积极开展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全国共有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了50个城市申报试点城市。其中有26个方案较为完善、核心要素完备、可行性较高的城市被列入第一批第一
试点城市名单在本次会议上公布。
记者了解到,此次扩大文化消费试点的工作中,文化部鼓励和支持各试点城市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形成有示范意义、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促进文化消费的模式和研究成果。于群指出,各试点城市在工作推进中,要准确把握两个原则:一是鼓励基层创新,注意政府角色不能越位或错位;二是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不是一场运动、一阵风,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形成具有本地区特色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为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提供持续动力。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各级政府部门大力推动下,文化企业日益重视运用金融工具实现自身发展,文化产业间接融资规模持续扩大,直接融资领域日益活跃,为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但总体来看,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文化产业与金融机构间缺乏有效联动,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了解不够,传统文化企业不擅长使用金融工具;二是服务于文化产业的金融中介体系薄弱,存在文化资产评估难、融资担保难、资产交易难等问题。
对此,雒树刚指出,要加快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持续提供资金支持。文化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各项政策措施,社会资本投资符合国家重点扶持方向的文化行业门类和领域,可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以奖代补、基金注入等方式给予扶持。同时,还要进一步拓宽社会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企业孵化器、文化众创空间、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等新兴领域。并进一步深化文化金融合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服务组织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开展业务,为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在文化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积极推动将文化领域列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
记者了解到,2014年,文化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对推进文化金融合作工作作出了部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择机选择部分文化产业发展成熟、金融服务基础较好的地区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此次会议专门组织了文化金融合作单位分组讨论,与会代表表示,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据了解,文化部正组织起草《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将明确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的目标任务、基本条件和创建程序等。
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文化部等四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意在盘活现有文化文物事业单位馆藏文化资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稳增长促消费做贡献。
这一《意见》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相关单位从事开发活动起到了“正名”和“保障”作用;针对有的地方文化文物单位收支两条线所带来的动力不足问题,提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经营收入可以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公共服务、藏品征集、文创产品再开发和绩效奖励等。对此,故宫博物院常务副院长王亚民表示,《意见》的发布对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来说非常重要,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打破了长期以来对文化文物单位的束缚。
《意见》下发以后,文化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制定了《意见》的重点任务落实方案,并印发了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符合试点申报资格的单位名单。下半年,文化部将采取督导检查、总结评估、现场会、培训班、示范点、展览会等多种形式,做好文件宣传解读、督促落实工作。
坚持正确导向 积极主动作为
为更好地把握当前的重大战略发展机遇期,更好地推动各项文化产业重点工作,实现文化产业在“十三五”期末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雒树刚对“十三五”时期的文化产业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坚持正确导向,着力抓好创作生产这个中心环节,从源头上把握好正确导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二是着力转变职能,正确把握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相关工作,构建健康、清廉、公开、透明的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提振投资者和企业发展信心;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更加积极主动地与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项政策和资金向文化产业倾斜,推动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相协调;四是积极主动作为,自觉主动地适应产业发展的要求,加强自身学习和对具体问题的研究,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文化产业发展。
于群要求各地文化部门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要进一步把握好政府角色定位,厘清市场与政府作用的边界,履行好引导和监管调控职能,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让市场发挥更大作用,最大限度地释放市场和企业的活力。要主动作为,做好文化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加强对本地文化产业情况的把握,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更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提出政策建议,给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端菜”,努力争取各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支持。要重视基础工作,加强对文化产业领域一些重大问题的研究,为文化产业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最后,还要加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内部建设的基础设计,要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能,加强工作力量,转变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
对于会议内容以及部署的重点工作,与会代表反响热烈。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徐恒秋表示,参加会议收获很大,部长的讲话深刻分析了文化产业面临的形势和机遇,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方向、要求、目标任务,为做好“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关宇表示,会议对文化产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作为地方文化行政部门,会后首先要抓好落实,主动作为,加强与经济部门,特别是财政、金融、科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其次是加强学习,提升本领,特别是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与此同时还要转变观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特别是面对体制难题,要着眼长远,有更大的格局,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