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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扶贫工作不担当不作为 衡阳问责150人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5 16:43    点击量:1823    

  一些干部对扶贫工作"不担当、不作为" 湖南衡阳问责150人

  新华社长沙6月3日电(记者白田田)记者从湖南省衡阳市纪委了解到,衡阳市4月份出台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以来,截至6月2日共问责15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5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免职3人。

  经查,一些干部对扶贫工作“应付了事”,突出表现是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贫困人口脱贫不精准,结对帮扶不到位、贫困户档案管理不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不能按期完工等。

  有的对扶贫任务使“拖字诀”。今年3月起,耒阳市三架中学校长蒋战修多次拒不参加扶贫相关工作会议,也未及时组建扶贫工作队、派人联点联村并履行帮扶责任,直到4月27日才组建三架中学扶贫工作队并派员走访部分贫困对象、履行相应帮扶责任。因扶贫工作不力,蒋战修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有的对帮扶对象“不上心”。南岳区民族宗教局副局长周跃华作为寿岳乡红旗村一组贫困户王海云的扶贫帮扶责任人,对扶贫工作基本情况不清、联系对象不勤、帮扶措施不实,不知道帮扶对象姓名、联系方式,医疗救助和助学扶贫措施不到位。因周跃华扶贫工作不力,南岳区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有的让扶贫信息“走过场”。经查,2014年,常宁市水口山镇时任民政办主任(现任镇服务大厅主任)钟高峰在为该镇712户贫困户建档立卡时,将234户扶贫对象的联系方式全部登记为乡镇办公室的同一个电话号码,且此后一直未更新信息。经常宁市纪委决定,给予钟高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职务。

  据了解,4月21日,衡阳市出台的《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7大类36种予以问责的情形,包括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主要任务指标考核未达标,扶贫领域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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