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和看待新疆宗教与极端主义
文章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郑筱筠 发布时间:2016-06-03 10:28 点击量:1116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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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极端主义是打着宗教旗号出现的一种极端主义思潮,其目的是要恢复神权统治,建立政教合一国家。冷战结束以来,宗教极端主义思潮空前活跃。进入21世纪后,宗教极端主义又与恐怖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结合,给国际秩序和地区稳定带来巨大安全威胁。
宗教极端主义与特定的宗教、特定的民族没有直接的关联。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与伊斯兰教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但由于宗教和一个地区一个群体的文化息息相关,因而在那些宗教传统比较悠久、宗教气氛比较浓厚的地方,宗教的意识形态和组织方式很容易成为政治组织进行思想动员和组织运作的工具。伊斯兰教是崇尚和平的宗教,暴恐恶性事件的发生与伊斯兰教没有本质联系。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伊斯兰教极端主义问题是伊斯兰教在现代化、世俗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问题,而不是必然的结果。本质上属于政治层面的极端主义具有明确的政治诉求,宗教只是它们在特定地区特定时段所搭乘的“便车”。
极端主义不是宗教,它属于政治范畴,与此相应,极端化也是政治范畴,如果不分析极端化产生的历史政治文化背景,而单纯将极端化归结于伊斯兰教及其传统,尤其是瓦哈比派,不仅无助于认识人们当前普遍关注的暴力、极端和恐怖问题的本质,而且无助于解决目前世界面临的困境。如果一味地将问题的根源归结于伊斯兰教,那么去极端化就意味着去宗教化,甚至去伊斯兰化,这种提法或做法都是很危险的。
当代世界宗教极端主义的产生和兴起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消除宗教极端主义也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世界各国在严厉打击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的同时,更应重视和加强全球性治理,如倡导宗教理性和宗教间的和平对话,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改善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存状态等。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宗教环境、和平共处的国际社会。
新疆宗教是一个多元共存的整体格局。无论我们以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新疆宗教,还是考察其宗教格局的现实存在,可以发现,我们谈论的“新疆宗教”绝不是仅仅只涉及一种宗教,它是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原生性宗教等多种宗教共同组成的一个“宗教大家庭”,但这个“大家庭”是处于动态发展之中的,教中有派,即使是新疆的伊斯兰教内部也有不同教派,并且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性特征。新疆宗教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五多”,即信教群众多、宗教活动场所多、宗教教职人员多、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多和宗教活动多。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离主义、国际恐怖主义三股势力不断在新疆兴风作浪,新疆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一再受到干扰破坏,甚至影响到人们对伊斯兰教的看法,因为暴恐分子经常打着伊斯兰教旗号,进行组织策划暴恐活动。
民族分裂主义是新疆的主要危险,而宗教极端主义是滋生暴恐活动的重要思想基础,他们打着宗教旗号,采取极端手段,因此它有了更大的欺骗性、煽动性和危害性。我们不能将民族问题,或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统统归结于宗教问题,而是要透过宗教现象看到政治问题的实质。对于各种非法活动,特别是打着宗教旗号,鼓吹民族分裂,组织策划暴力的政治活动,不应从宗教角度去判断,而应从法律的角度去判断,分清政治与宗教,合法与非法。
新疆极端主义暴恐活动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并企图向内地省区市渗透,同时不断煽动、制造“暴恐”事件,伤害无辜群众,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警惕,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针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做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让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我国宗教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呈组织化、系统化、精细化趋势。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我们想问题和看效果都要以此为基准。我们必须警惕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实施“西化”“分化”图谋,警惕带有政治意图的宗教诉求。同时我们必须坚持宪法保障公民信仰宗教的权利,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到“四个必须”: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总之,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语言文字并用、多宗教信仰的地区。当前,新疆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民族、宗教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我们必须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维护新疆社会的稳步发展和长治久安,加强对新疆民族、宗教问题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尤其要认识到伊斯兰教在新疆的特殊地位和影响,充分认识该问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同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依法遏制和打击宗教极端主义。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