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如何带领广东改革开放"先走一步"?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6 08:52 点击量:4558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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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改革开放 “先走一步”
1979年4月,北京京西宾馆春意浓浓。正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后三个多月,中央在这里召开工作会议。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代表广东省委,在会议上向中央“要权”,他郑重地提出,希望中央充分发挥广东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对外交往早的优势,赋予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先走一步的权力。1979年7月,中央发出[1979]50号文件,正式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从此,广东迈开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脚步,在全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中发挥了先驱和排头兵的作用。
1979年4月的中央工作会议,我以广东省委副秘书长的身份,作为一名工作人员随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书记王全国到北京开会,见证了这一有重大意义的会议历程。这一向中央“要权”的历史创举,是当时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产物,同时是广东省委审时度势的果断之举。广东省委郑重提出向中央“要权”,得到华国锋、邓小平、叶剑英、李先念和谷牧等中央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从而使“先走一步”这个历史性决策豁然诞生,由期盼变为现实,成了中国改革开放征途上的壮丽篇章,展示了中共中央和广东省委在这个历史性决策中不谋而合,上下同心。
1979年4月5日至28日,中央工作会议在京西宾馆举行,会议中心内容是讨论经济调整问题。4月3日,习仲勋和王全国带着广东5000万人民的殷切期望,赴京参加会议。习仲勋担任中南组召集人。在讨论李先念在开幕会上的报告时,王全国代表广东省委首先发言,谈到了广东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现行经济体制的要求。4月8日下午,继续分组讨论李先念的报告。华国锋、李先念和胡耀邦参加中南组讨论,习仲勋作了系统发言。他直截了当地对中央计划工作提出了批评,认为在计划问题上揭露矛盾不够,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集权和分权的关系没有处理好。现在地方感到办事难,没有权,很难办。
接着,习仲勋提出给广东放权的要求。他说:“广东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这时,华国锋插话问:“仲勋同志,你们要些什么权?”习仲勋说:“广东希望中央给个新的体制和政策。‘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广东作为一个省,5000万人口,是个大麻雀,等于人家一个或几个国。但现在省的地方机动权力太小,国家和中央部门统得过死,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要求是在全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放手一点,搞活一点。这样做,对地方有利,对国家也有利。”
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各组召集人汇报会,华国锋、邓小平、李先念和谷牧等参加。习仲勋汇报了广东的情况,再次郑重提出,广东临近港澳,可以发挥这一优势,在对外开放上做点文章;并且提出广东打算仿效外国加工区的形式,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和重要侨乡汕头划出一些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
邓小平在听取习仲勋的汇报时,有重要的插话。他说,新加坡吸引外资开厂,利润收入可以拿到50%,还有劳务收入、税收。邓小平又说,广东、福建有这个条件,搞特殊省,利用华侨的资金、技术,包括设厂。只要不出大杠杠,不几年就可以上去。
会议期间,邓小平在怀仁堂听取了习仲勋的专题汇报,他非常赞同广东关于请求下放若干权力和搞“贸易合作区”等富有新意的设想。当听说“贸易合作区”的名称定不下来,大家意见不一致时,邓小平立即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习仲勋在中央工作会议中南组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汇报会上代表广东省委提出的尖锐、直率同时又是合理的要求,引起与会同志的广泛关注。当时参加会议的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如安徽的万里、河南的段君毅、广西的乔晓光等人,都很支持。记得会议期间的一个晚上,我随着习仲勋外出参加活动,刚好万里也在同一辆汽车上。万里一看到习仲勋,就说:“仲勋同志,你讲得好啊,你们广东先走一步,我们跟着来!”
中央工作会议刚结束,习仲勋还在北京时,他就要我打电话给广东省委、省革委会,把中央批准广东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的消息传回来,以便做好必要的准备。接电话的是省革委会办公厅的李美清。
中央对广东(还有福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试办出口特区原则上定下来后,5月1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工作组到广东,进一步作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帮助广东省委起草一个文件报中央。来广东前,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都专门找他谈了话,叶帅对这件大事也很关心。谷牧后来又到了福建,帮福建省委准备报中央的文件。
1979年7月19日,中央下发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也就是广东干部、群众所熟知和对之充满感情的中发[1979]50号文件。文件指出:“中央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主动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这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对加速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有重要的意义。”“两省报告所建议的经济管理体制,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大包干的办法,中央和国务院原则同意试行。”“关于出口特区,可先行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的问题。”
1979年4月28日,中央工作会议结束后,习仲勋很快赶回广东,立即向广东省委常委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和向中央“要权”的经过。在传达中,他特别强调广东要先走一步,不光是广东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国家的问题,是从全局出发的。习仲勋又说,广东这事,今天不提明天要提,明天不提后天要提。中国社会发展到现在,总得变,你不提,中央也会提。拼老命,我们也要干。他还多次讲,他当时的心情是“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广东有了这个权,可以先走一步,充分发挥广东优势,也为全国探索一点经验,这个任务很光荣;惧的是,任务艰巨,缺乏经验,能否搞好,有些担心。
随后,广东省委于5月至6月召开了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批准广东先走一步的决策,动员全省认真贯彻。会议期间,正在广州的叶帅接见了省、地、市、县的主要负责人,语重心长地勉励大家努力工作,使广东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1979年中央“50号文件”下发后,广东省委决定由刘田夫、王全国、吴南生三位书记组成三人小组,负责文件的落实;建立广东省经济工作办公会议,加强对经济工作的具体协调。从这以后,广东根据中央的方针,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创办经济特区,踏上了光荣而又艰巨的历程。
摘登自省政协编纂《敢为人先——改革开放广东一千个率先》
(作者:张汉青,时任中共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后曾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