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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民意促政务公开 重大事件24小时内将开发布会
文章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3 15:58    点击量:642    

  从20日起,《北京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始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要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后续信息。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在4月26日前,市民均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xxgkb@bjgov.gov.cn,或是传真至65193334,对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己的意见或是建议。

  重大决策将提前“预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将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提交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对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探索推进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相关情况的公开,释疑解惑。

  市民将列席市区政府常务会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议题讨论;市、区政府各部门每年邀请各方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原则上不少于5次。各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

  “不作为”问责情况将公开

  各区政府要全面公开绩效考核结果和重大决策督查结果。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研究创新审计结果公告方式,及时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责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政府网站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发展改革、教育、环保、民政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季度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2次,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

  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每周至少更新1次。(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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