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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面贯彻“零容忍” 上交所从严监管上市公司突出问题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3 09:35    点击量:5251    

  2021年实施纪律处分185单 同比增加约36%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了2021年度一线监管情况。2021年,上交所针对各类违规主体共实施纪律处分185单,同比增加约36%;处分证券发行人126家次及相关监管对象656名,同比增加约15%;针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逃废债”、定期报告披露违规等典型、恶性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员,作出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格人选等处分决定50余次,同比增长约20%;针对异常交易行为和一般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实施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5300余次,同比增长约60%。

  2021年上交所从严监管上市公司突出问题。2021年,上交所突出对财务造假等重点案件惩处,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持续强化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加大并购重组事中事后监管。上交所全年共处置财务造假类信息披露案件4单,涉及的4家上市公司被公开谴责,处分相关责任人54名,其中19名责任人被公开谴责,1名责任人被公开认定。对20余单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行为作出处理;推动70余家公司完全或部分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涉及金额570余亿元。针对相关违规行为分类实施自律监管惩戒,全年实施纪律处分34单,处分上市公司33家,相关责任人232名;对20余起业绩预告违规行为及时作出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坚决防止随意性、忽悠式预告;强化“三高类”重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现金类重组现场检查力度,累计发出问询函70余份,其中9单问询后主动终止。

  严格执行上市公司退市新规。2021年是退市新规落地执行的第一年,上交所完善财务类退市实施标准,“严字当头”执行退市规定,严肃惩处退市中的违规行为。全年沪市退市14家,其中强制退市8家;对披露年报后触及相应退市指标的42家上市公司及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防范违规乱象在科创板重演。注册制改革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2021年,上交所落实注册制“三原则”,压严发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压实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严格把好入口关;优化调整发行承销规则,规范科创板发行定价秩序;紧紧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个重点目标,强化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防范市场乱象重演。一是及时查处审核环节信披违规,抓早抓小为科创企业立规矩。2021年全年实施纪律处分6单,监管措施10单,主要针对信息披露不准确、董监高信息披露方式不规范、核心技术人员违规减持等一般违规事项。二是严肃处理发行承销“抱团压价”。全年实施监管措施19单,涉及网下投资者11家、承销机构3家、战略投资者1家。三是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全年就中介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实施书面警示11单,涉及中介机构3家及相关执业人员22人。其中,对2家保荐机构及16名保荐代表人实施书面警示,占比超过70%。

  协同抓好债市信披监管和风险防范。2021年,上交所严打“逃废债”等恶性违规,查处相关案件3单;针对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顽疾”,加大惩戒力度。全年针对定期报告披露违规作出纪律处分46单;加强个人责任追究,全年处分相关责任人员88人次。

  在全面加大一线监管力度的同时,上交所持续完善一线监管实施机制。推行透明监管,落实高效监管,实施分类监管,运用科技监管,提升一线监管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提升监管能力,依法依规加强对证券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努力维护证券市场“三公”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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