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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i机器人向苹果提起侵权诉讼 暂计索赔100亿元人民币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04 12:21    点击量:543    

  8月3日,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i机器人)告知《证券日报》记者,小i机器人已正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苹果公司停止Siri(智能助理)专利侵权,诉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苹果公司停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侵犯ZL200410053749.9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暂计索赔金额100亿元(人民币)。对于此次诉讼的其他事项,例如索赔金额计算标准、是否考虑和解等事项,小i机器人方面暂未对《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更多细节。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专利侵权案件周期长、诉讼成本高,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的比例高于其他案件。

  长达8年专利无效拉锯战

  小i机器人和苹果的专利之争可以追溯至2012年。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苹果公司以2亿美元收购了Siri.Inc.。2011年12月6日,苹果公司首次在其发布的iphone4S手机上推出Siri,其后又在iphone5、ipad3、ipad4、ipad mini、iTouch4等产品中陆续搭载Siri。不过,经对比分析,Siri技术方案落入小i机器人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ZL200410053749.9号专利(2004年申请、2009年授权)范围。

  鉴于此,2012年6月21日,小i机器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苹果公司专利侵权。从过往信息来看,这些诉讼持续时间较久。

  2012年11月19日,苹果方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小i机器人ZL200410053749.9专利无效;2013年9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决定,维持小i机器人上述专利权有效;苹果方面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第2130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2014年7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定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2013年9月3日作出的第2130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随后,苹果方面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几经周折,时至2020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行政判决书,以终审判决程序确认小i机器人ZL200410053749.9专利权的有效性。2020年7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决定本案的审理结束。

  企业呼吁尊重创新

  小i机器人方面介绍,中国发明专利ZL200410053749.9于2004年申请,2009年获得授权。该专利是中国人机交互智能机器人的基础专利之一,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以格式化语言命令机器人完成任务,也能以自然语言完成聊天对话。小i机器人方面认为,产品创新离不开专利保护,否则,创新产品被侵权的损失巨大。

  小i机器人创始人、董事长兼CEO袁辉公开表示:“作为一个科技从业者,我非常尊重苹果公司,他们的产品和服务给全世界带来了很多价值和体验。但是,消费者购买的每一个苹果产品,都是付了钱的。反过来,苹果也要尊重创新,使用了我们的专利,也需要向我们支付合理费用。”

  对于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说:“专利侵权诉讼较为复杂,简而言之,这类案件裁判要点主要是三方面。首先是看案涉专利权是否成立?其次要判断被告方采取的技术手段是否落入原告方权利范围;最后还需要原告方举证证明自己遭受的损失或者侵权方因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利益”。(记者 桂小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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