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建立 助力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6 13:05 点击量:602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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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规则》。规则指出,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主要任务是加强太湖、淀山湖沿湖地区间、河湖长间的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太湖、淀山湖以及入湖河道和周边陆域的综合治理和管理保护,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确保太湖淀山湖湖长制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协作机制办公室由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河长办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共同组成,办公室日常工作实行轮值制,原则上轮值期为一年。根据太湖流域跨省河湖特点,协作机制下设太湖组、淀山湖组和省际边界河湖组3个工作组,分别由江苏省、上海市和太湖局牵头,在增加机制灵活性的同时,也有利于不同工作组聚焦目标,重点突破,更好地发挥作用。
根据规则,协作机制成员主要由江苏、浙江省级太湖湖长,江苏省、上海市级淀山湖湖长;沿太湖苏州、无锡、常州、湖州市级太湖湖长,沿淀山湖苏州、青浦市(区)级淀山湖湖长;主要出入湖河道所在县(市、区)的县级河长;太湖局和江苏、浙江省、上海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及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以及苏州、无锡、常州、湖州、青浦市(区)级河长办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会议达成共识,下阶段将深入落实河长湖长主体责任,按期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持续加大河湖监管力度,积极谋划新一轮太湖淀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控源截污、节水减排、生态修复、河湖治理等工作,让太湖淀山湖成为造福流域人民的幸福湖。
作为太湖流域第二大跨省湖泊的淀山湖,与太湖水系相连互通,长期以来其治理与保护一直是江苏、上海两省市的工作重点,但一直缺乏有效的议事协商平台来凝聚治水合力。今年6月,中央出台《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提出以淀山湖等湖泊为关键节点完善区域水利发展布局,打造环淀山湖区域创新绿核。在此背景下,太湖局联合三省市召开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会议,将地处示范区核心区域的淀山湖纳入跨省湖泊协商议事范畴,拓展建立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一体推进太湖、淀山湖及出入湖河道的综合整治与管理保护。
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在讲话中说,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是对跨区域湖泊议事协调机制的丰富完善,是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重要抓手,是水利助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是太湖流域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生动实践。机制的建立,为沿湖地区提升湖体及出入湖河道治理水平提供了同向发力的协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