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车队疯狂的碾压锡林郭勒草原 发视频挑衅当地县长
文章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08 10:46 点击量:551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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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好嚣张!越野车队疯狂碾压锡林郭勒草原发视频挑衅当地县长
目前已有4名车主归案,接受罚款,仍有一名车主暂未归案
越野车对草原进行肆意破坏。
绿色越野车车主发出视频,公开向当地县长喊话。(视频截图)
7月31日,一段网传视频显示,一支越野车队疯狂碾压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在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执法部门调查此事过程中,一名驾车碾压草原的男子录制视频向多伦县县长刘建军发出挑衅。目前,多伦县已成立多部门联动专案组展开调查。
8月7日,多伦县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回应,该情况属实。截至目前,已有2名外地越野车司机和2名本地越野车司机主动归案,接受了罚款、恢复植被、公开道歉等处理,另有一名越野车车主迟迟未归案。这名车主的联系方式目前已找到,正在联系中。
事发
越野车队疯狂碾压草原造成草原大面积被破坏
记者7日与多伦县政府取得联系,还原了事件始末。
多伦县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立堂介绍,今年7月,多伦县境内的锡林郭勒草原遭到一队越野车疯狂碾压,致使绿草如茵的大草原局部满布车辙,草原成块秃皮。
他说,视频最早是由当地群众举报而来,事发地点在多伦县黄旗营房北,当地设有放牧点,有可供正常行驶的车道,但越野车车主并不按照车道行驶,而是径直在草原上越野,造成草原大面积破坏。
视频显示,数辆越野车在湿地越野,泥土飞溅,草地被碾出多条沟槽,植被已经被破坏。
碾压草原事件发生后,多伦县政府组成工作小组,开展调查取证。
挑衅
一车主发公开视频喊话:“多伦县县长,你还追吗?”
然而,更让人想象不到的事发生了。
8月5日,一段视频开始在社交网络中传播。视频中,一名光头男子一只脚脚踏一辆满是泥泞的绿色越野车,一只手指着镜头兴奋地说:“走着,建军,我到家了,你还追呢?认识这车吗?开回来了,宝贝。”
对此,多伦县县长刘建军在快手平台上对该视频中的涉事车辆征集线索,斥其“破坏大草原”、“良心何在?”并喊话“某改装中心,请你二日内到多伦接受调查”。
从多伦县执法部门提供的多段视频中可以看到,男子驾着绿色越野车在草原上快速转弯,所经之处,泥草飞溅。
“他挑衅的不是我,是法律法规。”多伦县县长刘建军说,“越野不是撒野,法律不是儿戏,无论谁肆意破坏生态环境,都将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
通告
对肆意碾压草原等行为多伦县将依法一查到底
8月6日,多伦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肃处理碾压草原破坏生态环境的通告》。通告显示,鉴于近期出现体验草原深度穿越游车辆离开道路肆意碾压草原,给草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实际,多伦县人民政府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肆意碾压草原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五十五条、第七十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四条规定: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基本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基本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通告称,今后对出现肆意碾压草原等行为,多伦县将依法一查到底,顶格处理。望广大游客、群众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现随意碾压草原的行为及时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1000元奖励。
多伦县目前已成立多部门联动的专案组,对7月碾压草原事件以及男子发布挑衅视频展开调查。警方初步确认,涉事男子与北京某汽车改装中心有关。截至记者发稿时,涉事男子暂未归案。
王立堂表示,目前已找到尚未归案车主的联系方式,正在联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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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聂之眼”重现生机黑眼圈周围植被恢复
今年“五一”期间,四川甘孜州“格聂之眼”被成都一自驾车队破坏,引发网络热议。车队领队返回理塘接受调查后,做出书面检讨并道歉。8月7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事件发生后,甘孜州检察院发挥其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了对“格聂之眼”的保护,目前景点周围植被恢复良好,重现生机。
“格聂之眼”位于甘孜州理塘县海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格聂景区,是海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格聂景区的核心景点,海拔4000多米,生态极为脆弱。今年“五一”期间,来自成都的一自驾游车队到“格聂之眼”游览时,游客驾车围绕“格聂之眼”拍照过程中,数辆越野车对高寒草皮、植被反复进行碾压,并拍摄视频上传至社交网络,在国内外引起了严重影响。
经勘测,约1.8亩植被遭受车轮反复碾压,为“格聂之眼”戴上了“黑眼圈”,不仅对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奇观造成重大破坏,还极大地损害了高原自然生态系统。
“格聂之眼”事件发生后,甘孜州检察院要求理塘县检察院安排干警赴“格聂之眼”实地调查、取证,并进行全程指导。理塘县检察院向理塘县林草局、喇嘛垭乡人民政府发出了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草原植被,并加强格聂景区重要景点的保护。
7月,当地政府按照检察机关要求,一是对“格聂之眼”景点周围设置了约1500米防护栏,此措施能有效防止车辆进入该草原,并在交通要道醒目位置设置了8处标示标牌,提醒过往游客爱护草原、保护草原;二是在旅游高峰期要求“格聂之眼”景点所在村“两委”安排专人轮流值班,提示游客文明旅游,并在前往“格聂之眼”景点必经公路两旁设置了6处保护草原生态的标示标牌;三是在“格聂之眼”景点附近制作了劝导文明旅游标示标牌。通过无人机航拍的全景照片显示,目前,“格聂之眼”景点周围植被恢复良好。(记者 田之路 综合新华社、《南方都市报》、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