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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7·12”事故企业目无法纪 政府监管不严
文章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8 08:16    点击量:921    

  新华社成都7月17日电(记者张海磊、杨迪)应急管理部17日在四川宜宾市召开“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剖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现已初步查明事故企业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严重违法违规,且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能力;地方政府安全红线意识不牢、职能部门监管不严格,客观上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化工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

  “‘7·12’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典型的严重违法违规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性质非常恶劣。”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在现场会上表示,这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主要负责人视法律法规为儿戏,地方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工作乏力,化工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应急管理部监管三司司长孙广宇通报,事故企业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等问题,同时企业生产工艺未经正规设计,基本未安装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素质能力无法满足安全要求。

  同时,企业的设计多处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安全评价报告不规范,有关设计、评价单位工作存在失职。

  初步调查还发现,地方政府安全红线意识不牢,有关部门监管不严格,监管手段乏力,均客观上纵容了企业。

  王浩水要求,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四川要认真严肃查处这起事故。同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各地要继续深化精细化工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以强化政府监管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7月12日晚,位于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一工业园区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着火,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四川省政府已成立调查组,表示将在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目前,遇难者全部得到抚恤,伤者得到妥善救治,事故详细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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