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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名下车辆自助绑定业务开通 绑定后可网上交罚款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05 16:19    点击量:347    

  非本人名下车辆自助绑定业务开通

  绑定后可网上交罚款

  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经绑定后,违法交罚款,无需再到现场排队,可网上交纳。为进一步方便驾驶人办理绑定手续,北京交管部门依托公安部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正式开通驾驶人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自助绑定业务。驾驶人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通过填写信息、上传照片、验证手机号码,可自助办理绑定业务。

  今年3月,交管部门推出交通违法处理新举措,即驾驶人办理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业务后,对于有记分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且发生在绑定日期后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和自助处理终端处理。这项互联网服务措施过去只有车主本人才能享受到。

  这项便民措施一经推出,前往车管窗口办理绑定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为了进一步减少市民的等候时间和出行成本,交管部门正式开通网上自助绑定业务,从自助绑定到自助交罚款,驾驶人都不必再去车管窗口了。

  网上处理交通违法有范围限制,即驾驶人可自助处理被绑定车辆无记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或者单一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累计记分不满12分,且发生在绑定备案日期后的非现场交通违法。可绑定的机动车仅限个人名下小型汽车、小型新能源汽车,单位名下车辆及大型车辆不在绑定范围内。

  交管部门特别提示,如果驾驶人不熟悉手机操作,不便进行网上自助绑定,也可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本市交管局各车管分所及各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现场办理绑定业务。

  办理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业务,有历史绑定车辆数量的限制:同一用户同时绑定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不得超过3辆;同一用户累计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所有人不超过5个,防止频繁更换绑定;同一机动车同时绑定的用户不超过3人。因此,交管部门提醒驾驶人用户本着如实绑定、如实处理的原则,谨慎办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业务,避免盲目代替他人绑定,造成后续处理的麻烦。

  自助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流程

  1、通过各类手机APP应用商店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注册成为该平台用户。

  2、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点击“我的(个人中心)—我的机动车”或“机动车违法”进入绑定界面。

  3、填写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后六位、与车主关系等信息。

  4、上传3张照片:一是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二是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的头部照片,三是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在一起的照片。

  5、通过短信验证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在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

  6、提交绑定申请,交管部门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记者 孙宏阳 通讯员 贾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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