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多地交警试行朋友圈“集赞代罚” 网友赞人性化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7 14:31 点击量:770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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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多地交警试行朋友圈“集赞代罚”
乐山交警试行“集赞代罚”。
“我在乐山大佛景区乱停车,违反交通法规,被交警查获了。现已深刻认识错误,请大家给我点个赞……”“本人驾驶电瓶车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在车城大道芭蕉林路口被交警查获……交警要求集齐10赞,请支持我的倡议”……
4月25日,乐山大佛景区路段,出租车违规停车,司机集赞20个后拿回了被暂扣的驾照。4月26日,资阳市区路段,电瓶车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骑车人集赞10个、体验执勤并接受罚款后被放行。此前的4月16日,达州市区路段,电瓶车逆向行驶,骑车人集赞20个后被放行。
连日来,四川多地交警采取“微信朋友圈集赞”的方式,对机动车、电瓶车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置。此举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人为这种新鲜的方式点赞,赞其“人性化”和“与时俱进”,但也有市民和网友认为,更应关注“集赞代罚”是否有法律依据。
乐山出租车司机杜某在朋友圈集赞,他认为这种处罚形式很人性化。
案例
乐山:出租车违规停放等客司机集赞20个代罚
4月25日,乐山出租车司机杜某,在乐山大佛景区东门外违规停车候客。“游客很多,虽然我知道不能停车,但为了接到生意,我还是抱着侥幸,把车停在了路边,等客人出来。”杜某告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结果刚停下没多久,就看到交警走了过来,“我心想,这下遭了,又要罚款罚分,真是得不偿失。”
执勤民警过来后,先是向杜某告知,乐山大佛景区凌云路上一律禁止停车,道路旁专门设置了显眼的禁令标志。按照相关规定,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将被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随后,民警暂扣了其驾驶证副本。但让杜某没想到的是,民警告知完毕后表示,可以把自己的违法行为,按要求分享到微信朋友圈,集赞20个就可以归还驾照。
“我在乐山大佛景区乱停车,违反交通法规,被交警查获了。现已深刻认识错误,请大家给我点个赞。请大家以后还是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民警指导下,杜某将违法行为晒到了自己的朋友圈,并配发了自己违法现场的图片。随后,杜某便抱着怀疑的心态驾车离开了。
跑了一会儿车后,虽然在朋友圈里遭到朋友们的各种调侃,但好歹还是凑够了20个赞。随后,杜某再次驾车返回凌云路,民警果然将驾驶证副本还给了他,既没罚款,也没记分。但民警保存了该条朋友圈的截图,表示如果下一次再犯,将会进行重罚。
乐山大佛景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乐山大佛景区游客众多,凌云路的车流量也一直很大,车辆随意停放极易造成拥堵,为了更好地进行交通管理、更广泛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该大队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做法,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停车上下客等行为,从4月21日起试行了这种新的处理和教育方式。
资阳:电瓶车不按车道行驶集赞学习罚款都不少
“爸爸,点赞够了没?上课要迟到了。”4月26日早上8时许,资阳市区车城大道芭蕉林路口,一名8岁左右的小男孩跟在爸爸屁股后面一脸焦急。而爸爸却穿着“黄马甲”,要去路口体验交警执勤,并在微信朋友圈集10个赞,还要接受20元罚款的处罚,才能取回电瓶车继续送儿子上学。
而这,只是因为小男孩的爸爸杨先生,在送儿子上学途中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途经车城大道芭蕉林路口时,从右侧机动车道准备右转时被交警拦下。正是在这一轮多部门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中,资阳交警采用了时下最流行的“微信集赞”方式。
但与一般的“集赞代罚”不同,交警在查获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体验交警执勤半小时,接受相应罚款,也可选择发朋友圈集赞,集赞期间体验交警执勤,然后接受相应罚款。考虑到儿子赶着上学,微信集赞能缩短时间,杨先生果断发了朋友圈。
“本人驾驶电瓶车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在车城大道芭蕉林路口被交警查获……交警要求集齐10赞,请支持我的倡议……”10多分钟后,杨先生集齐了10个赞,赶紧脱下“黄马甲”,并接受了20元罚款后,带着儿子往学校赶去。
当天,资阳交警在市区共设置了6个整治教育点,严查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仅在车城大道芭蕉林路口,1个小时内,交警就拦下35辆违法行驶的非机动车。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朋友圈集赞,一名女子发了朋友圈迟迟无人点赞,只好电话通知朋友来“扎起”。
聚焦
不愿集赞咋办?
可自愿选择处罚方式
除乐山、资阳两地交警外,达州交警早在4月16日,就采用“微信朋友圈集赞”的方式,对电瓶车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理。当事人在朋友圈里曝光自己的违法行为,集满20个赞便能放行。短短3天时间,就有10多人选择“集赞代罚”。
而在四川之外,河北邯郸、江苏江阴等地,交警部门面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都有过类似的处罚方式,并引发了全国性的广泛关注和议论。“在朋友圈自我曝光,以后还怎么有脸见人?”其中,有网友提出,如果驾驶人碍于面子,或者不希望曝光隐私,不愿意在朋友圈中自我曝光怎么办?
对此,达州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回应称,这种集赞方式只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且违法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违法行为人除选择“集赞代罚”方式外,也可自愿选择罚款等规定的其他方式。乐山大佛景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亦表示,“方式并非单一。”
具体效果如何?
集赞者都说“很深刻”
选择朋友圈集赞的乐山出租车司机杜某表示,“朋友圈集赞”的形式很人性化,也让自己感觉“很深刻”。同时,朋友圈里有不少同行,还截图转发了这条信息,“不仅对自己是个教训,同时也提醒了同行不要乱停乱放。”
在4月26日的资阳,等待集赞的同时,杨先生不断给儿子道歉,并告诉交警自己认识到错误了。“我爸爸不该走机动车道,以后要监督他守规矩。”不仅如此,在这次“深刻的教训”中,杨先生的儿子也深有体会。而据执勤民警介绍,当天很多人在朋友圈集赞后,都表示“太没面子,以后再也不得(违法)了”。
“通过这样的形式,让教育学习达到效果。”资阳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通过朋友圈曝光自己,也可以起到教育身边亲人朋友的作用,进一步放大了执法效果。乐山大佛景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利用微信朋友圈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可以很好的以点带面,让更多的人遵守交通法规。
异见
集赞能否代罚
不能光看效果更要于法有据?
市民和网友的热议中,除了许多叫好之声外,也有人持不同观点。“违法行为处罚形式与标准是法定的。”网友“葵葵”质疑说,交警有何权利自创处罚形式?网友“静水流深”亦认为,从严格“依法行政”而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一条基本准则,任何在法律规定之外设置的处罚,都有“于法无据”之嫌,哪怕初衷很好、效果再佳,都值得商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至200元,一般是罚100元;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20元;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元;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罚款10元。
基于上述具体规定,资阳交警除要求“集赞”外,还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体验执勤、罚款等处罚。实施“集赞代罚”的乐山大佛景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在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过程中,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可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方式处理,“集赞代罚”方式也是教育方式体现之一,“处罚不是目的,保障大家安全出行才是最终目标,这才是这项工作的真正意义。”(记者 丁伟 田雪皎 李昕锋 图据乐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