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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启动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即日起 给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27 08:05    点击量:866    

  本报讯 记者丁冬报道2月26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沈阳市印发了《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落实稳岗补贴政策的通知》,正式启动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从即日起,沈阳市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

  援企稳岗是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沈阳市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政策执行时间为2018年至2021年,2016年度稳岗补贴申请时间为2018年2月1日至6月30日,2017年度为2018年7月1日至10月31日,2018年度为201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依此类推,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规定时间内只能申请享受上年度的稳岗补贴。

  此次援企稳岗政策覆盖沈阳市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企业只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均可申请,包括: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沈阳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在沈阳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沈阳市当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2016年为3.12%、2017年为3.12%;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同时,对发展前景好但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补缴后符合条件的,可发放稳岗补贴,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但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予发放稳岗补贴。

  关于援企稳岗的补贴金额,最高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同时对钢铁、煤炭、煤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去产能任务较重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按70%给予稳岗补贴;上述行业中的企业欠失业保险费但在补缴后符合条件的,可按60%给予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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