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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将在兰州市、嘉峪关市等部分城市试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6 21:35    点击量:402    

  新华社兰州11月6日电(记者王博、张睿)甘肃省将在兰州市、嘉峪关市、甘南藏族自治州等部分城市率先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要求试点地区必须将废电池、废药品等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

  甘肃省日前制定出台《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甘肃省将兰州市、嘉峪关市、甘南藏族自治州、定西市、酒泉市等作为试点城市,在这些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到2020年底,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方案特别要求,上述试点城市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并通过居民社区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加强对有害垃圾贮存、二次分拣、集中运输和规范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强化有害垃圾运输单位和处理企业协调,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处置设施。

  方案倡导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同时,试点城市应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等方面的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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