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3 12:53:29
首页 国际 港澳    华人 中国 社会 领导 地方 人物 城市 反腐 财经 金融 证券 科技 汽车 食品 法治 关注 聚焦 舆情 传媒 企业 职场 房产 能源 安全 国内 夕阳红 访谈 电视 军事 教育 理论 文史 历史 文化 旅游 时尚 环保 体育 健康 农业 书画 图片 评论 公益 论坛 交通 娱乐 高层 学习
当前位置:首页 > 台湾

涛头弄潮显风华——两岸经济交流合作30年回顾与展望
文章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26 13:00    点击量:659    

  中国台湾网7月25日北京讯 2017年是两岸同胞打破隔绝状态、开启交流交往30周年,《两岸关系》杂志特开辟专栏,刊发系列报道,抚今追昔,向两岸关系过往致敬;瞻望未来,对两岸关系前途充满希望。以下为《两岸关系》杂志2017年第7期刊发的系列报道(之二)——两岸经济交流合作30年回顾与展望。文章全文如下。

  涛头弄潮显风华

  ——两岸经济交流合作30年回顾与展望

  本刊特约记者 李启龙

  谈起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在台湾,阿里山茶农、日月潭卖茶叶蛋的阿婆和夜市商家一定会侃侃而谈;在大陆,吃着台湾烤肠、喝着珍珠奶茶、畅饮金门高粱酒的人们也会直接有感。

  两岸经济互补互利,大力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是祖国大陆的一贯主张,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也是两岸关系前行的必然要求。1987年11月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以来,经过30年的发展,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就,形成了融合发展的喜人局面。

  一

  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不是一路伴随鲜花、掌声和祝福,而是在冲破台湾当局重重阻碍下逐步发展起来的,之所以能取得今天如此瞩目的成就,主要在于祖国大陆对台经济政策的拉动和各项具体工作给力。

  (一)大陆对台经济政策开辟了两岸经济合作前进道路。30年来,祖国大陆制定、实施的一系列对台经济政策,符合实际,与时俱进,反映了对两岸关系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推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呼吁海峡两岸“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又阐述了争取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等提供方便”,“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一开始,祖国大陆就旗帜鲜明地亮出了对于两岸经济交流的主张。

  1988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规定指出,台胞投资企业“享受相应的外商投资待遇”,“台胞投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配套件,免缴进口税、工商统一税,免领进口许可证”……规定提出的一些非常优惠的政策,受到台湾工商界的热烈欢迎。

  2016年3月16日,大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提出“以互利共赢方式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推动两岸产业合作协调发展、金融业合作及贸易投资等双向开放合作”,具有很大的前瞻性。

  江泽民、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一系列政策主张,有力推进了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深入发展。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同志发表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提出“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等主张。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两岸同胞要开展经济合作,扩大两岸直接‘三通’,厚植共同利益”,“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等主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站在国家发展全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根据台海形势发展变化提出,“希望本着两岸同胞一家人的理念促进两岸经济合作”,“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我们愿意首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要充分考虑两岸双方社会的心理感受,努力扩大两岸民众的受益面和获得感”,“持续推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等政策主张。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两岸经济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引领两岸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涉台法律法规为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保驾护航。30年来,祖国大陆为维护台胞合法权益付出了巨大努力。

  为了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1994年3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这是第一部专门就台胞在祖国大陆投资制定的法律,使保护台商投资合法权益走上了法制化轨道。1999年12月5日,国务院发布《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日益深化的情况下,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对负面清单以外的台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国务院也已将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列为改革急需的修法项目。

  2012年8月9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就“投资待遇”、“透明度”、“逐步减少投资限制”、“投资便利化”、“损失补偿”、“争端解决”、“投资商事争议”等作出规定。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为了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2016年9月8日,国台办政府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台资企业利用仲裁方式解决经贸争议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仲裁在台胞权益保护中的作用,帮助台资企业运用仲裁方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推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

  (三)热忱服务,为台胞投资兴业解除后顾之忧。30年来,各级台办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提供大力支持,从各个方面热忱服务台胞投资兴业,写下了许许多多感人故事。

  各地台办走访调研台资企业,发现问题,帮助排忧解难,已成为长期坚持的好做法。送政策、送法律、送人才……各地台办各显其能,许多服务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暖人心扉。

  近年来,针对台资企业发展遇到的新挑战,祖国大陆千方百计想办法帮助解决:

  在解决台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大陆支持优质台企通过在大陆上市直接融资。目前已有26家台企在大陆上市。此外,14家台湾地区银行在大陆设立了法人银行、分支行等营业机构近70家。

  在帮助台资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大陆正在推动相关省区市建立与“一带一路”建设紧密相关的产业园区,鼓励和协助台商入驻,形成新的台资集聚地。

  在支持台资企业拓宽发展领域,逐步打通内销市场方面,大陆支持台商利用京东集团等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网上台企名品馆,通过网络让广大台资企业产品进入大陆千家万户。

  在支持台湾青年来大陆发展方面,大陆在创业启动资金、融资、办公场所使用等方面对台湾青年来大陆就业创业给予充分支持。截至2016年,国台办授牌设立的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达到53个。

  二

  今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祝贺全国台企联成立10周年的贺信中指出,自上世纪80年代海峡两岸封闭的大门被打开后,祖国大陆日益成为台湾同胞投资兴业、安居生活的热土。真正意义上的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是从1987年11月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开始的。30年来,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巨大进展。

  (一)两岸经济交流合作起步、发展。从1949年到1978年的30年间,由于两岸军事对峙,两岸经贸往来基本中断。祖国大陆1979年开始实行和平统一方针政策,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争取实现两岸通航、通邮、通商,开展两岸经济交流。两岸经香港的转口贸易逐步扩大,少量台商开始经香港等地到大陆间接投资。

  1987年11月以后,两岸经贸关系随之迅速发展起来,台湾厂商纷纷到大陆考察市场。针对这一新形势,祖国大陆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与措施,鼓励台商到大陆投资。1988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对台商投资予以较大的优惠与便利。此后,为有效吸引台资,国务院批准在福建省马尾、杏林、集美、海沧设立台商投资区。有关部门专门设立了台资项目配套资金,为台商在大陆投融资提供方便。在上述措施推动下,两岸经济关系迅速发展。仅1988年,经香港的两岸间接贸易额达27.21亿美元,较上年增长近8成。台商在大陆投资出现大幅增长,1989年,台商投资大陆的项目达540个,超过以往总和;1990年、1991年每年新批台资项目1000多个,协议台资金额也大为增加。

  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后,大陆加快了改革开放步伐,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为扩大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历史性机遇。1992年至1993年两岸接触商谈,为两岸经济交流合作营造了较好氛围,台商对大陆投资热情空前提高。大陆方面因势利导,加大力度推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为切实保护台商投资合法权益,1994年3月5日通过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使保护台商投资合法权益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同年4月,国务院召开对台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对台商投资领域、项目、方式采取“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国务院1999年12月发布《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为搭建两岸产业合作平台,大陆方面在南京、沈阳、武汉、成都设立海峡两岸科技工(产)业园区,在海南、福建全省和10多个省区市部分地区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或台湾农民创业园。此外,各部门各地区积极为台商投资创造有利条件,国务院台办和许多地方台办成立了台商投诉协调机构。2007年成立的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在此前后台资企业集中地区成立的130多个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成为台商和各级政府联系沟通的重要桥梁。各部门各地区举办形式多样的两岸经贸活动,为两岸工商企业界交流合作提供了平台。

  这一时期,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尽管受到“台独”分裂势力的阻挠和破坏,但在大陆积极推动和两岸工商界努力下,两岸经济关系总体上不断发展。至2007年,两岸贸易额增长到1244.8亿美元,大陆成为台湾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在大陆方面不懈努力下,两岸通邮、通航也取得局部进展。从1989年6月起,台湾邮局开始直接收寄到大陆的信件,台湾电信也通过第三地对大陆开通直拨电话和电报业务。1997年4月,福州、厦门至台湾高雄港启动试点直航,结束了两岸48年间商船不能直接通航的历史。2005年,春节包机扩展为两岸航空公司共同参与,这使大陆民航客机自1949年以来首次得以在台湾机场降落。

  (二)两岸经济交流合作逐步走向正常化、制度化。2008年5月以来,两岸关系实现历史性转折,开创出和平发展新局面。大陆方面抓住难得机遇,大力推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加快发展,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

  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初步建立。从2008年6月到2015年8月,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签署23项协议,达成多项共识,着力解决两岸“三通”和金融、农产品检疫检验、知识产权保护、投资保护和促进等方面合作中存在的制度性问题,建立联系沟通机制,促进互利合作。2010年6月,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双方同意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合作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这一协议开启了两岸经济关系新的发展阶段。

  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实现。两岸于2008年7月开放常态化包机。2008年12月,两岸空运直航、海运直航、直接通邮正式实施。2009年8月,两岸空运直航由包机发展为定期航班。至2014年6月,大陆主要空港基本都开通到台湾的直达航路。海运方面,两岸开通直航港口85个。邮政方面,实现两岸直接、全面邮政业务合作。在通商方面,2009年6月底,台湾方面开放大陆企业赴台投资,标志着大陆方面努力推动30年之久的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得以实现。

  两岸金融合作取得突破。2009年11月,两岸签署金融合作协议和金融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两岸金融合作迈上新台阶。截至2016年底,14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3家法人银行、28家母行直属分行和3家代表处;5家大陆银行在台设立3家分行与2家代表处。2012年8月,两岸货币清算管理机构签署货币清算备忘录,建立货币清算机制,台湾地区人民币业务于2013年2月正式开办,截至2016年,台湾岛内人民币存款余额达3112.14亿元。

  三

  “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拦”。30年间,两岸经济交流合作遭遇了台湾当局许多人为设置的障碍和政治干扰。为了尽可能减少对大陆经济的依赖,实现其“台独”政治目的,李登辉、陈水扁、蔡英文都提出了拂逆历史潮流的两岸经济政策。

  1993年底,为推行“南向政策”,台当局制订“加强对东南亚地区经贸工作纲领”,试图通过引导台商向东南亚投资,分流台商对大陆投资。1996年9月,李登辉提出对大陆经贸交流“戒急用忍”。之后,台湾经济主管部门开始实行“投资从严、大企业从严、特殊行业从严”,“西进暂缓、南向推动、台湾优先”的政策。1997年7月,台当局新版“企业对大陆地区投资审查办法”实施,要求所谓的“非法在大陆投资的台商”进行“自首”登记,并对前往大陆投资的台湾大企业或主张两岸“三通”的台湾工商界人士施压。台湾当局的干扰妨碍了两岸经济关系的正常发展,使不少有意愿投资祖国大陆的台湾企业失去了商机。

  2000年陈水扁上台后,出于“台独”分裂使然,提出“积极开放、有效管理”的大陆经贸政策,严格限制台商在大陆从事基础建设和高科技项目投资,祭出种种手段打压台商赴大陆投资兴业。2006年,为配合其“台独”分裂图谋,陈水扁又将大陆经贸政策调整为“积极管理、有效开放”,重回紧缩对大陆经贸政策的老路,对台商投资大陆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和管理。陈水扁主政台湾8年间,不断进行“台独”分裂活动,挑起两岸关系高度紧张,严重制约了两岸经济交流合作。

  2016年5月蔡英文就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后,鼓吹要让台湾经济脱胎换骨,勇敢地走出另外一条路,提升对外经济的格局及多元性,告别以往过于依赖大陆单一市场的现象,再次推动所谓“新南向政策”。2017年5月,蔡英文接受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媒体联合采访时,自不量力地声称“新南向政策”和大陆的“一带一路”是完全不同的模式,台湾拥有强大的民间企业及医疗、教育、技术创新、农业等软实力,这些都不是金钱或政治力可以取代或阻挡的。对此,岛内舆论评论,蔡英文是在搞画饼充饥的大骗局,放弃大陆市场将断送台湾经济的未来;与大陆对抗,“新南向”恐怕会变成“新难向”。

  四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30年来,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已经达到了相当规模和水平,互补互利格局基本形成,两岸同胞利益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台商对大陆投资开枝散叶、硕果累累。截至2016年,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98815个,实际使用台资646.5亿美元。台商投资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投资产业广泛化,包括制造业、农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及服务业等。台湾液晶面板、半导体、新能源产业、服务业尤其是医疗、金融业等,加快了向大陆投资的步伐。二是投资类别多样化,包括劳动密集、资本密集与技术密集型产业。三是投资经营形态多样化,包括台商独资、合资、合作等形态。四是投资地区广泛化,从东南沿海向东北、中西部地区扩展,台资企业遍及所有省区市。五是投资规模大型化,台资大企业、大项目明显增多。

  两岸贸易总体稳定,ECFA效应显现。两岸贸易结构日益优化,一般贸易比重持续上升,加工贸易比重有所下降。2016年两岸贸易额达1796亿美元,大陆对台逆差988.6亿美元。ECFA已签署并生效的协议执行情况良好。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大陆累计自台进口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565.1亿美元,关税优惠227.2亿人民币;大陆累计对台出口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101.4亿美元,关税优惠118亿元新台币。台湾是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和第六大进口来源地,大陆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和贸易顺差来源地。

  各种形式的两岸经济交流平台协同发力。30年来,祖国大陆因时制宜、因地制宜,逐步建立起形式多样的两岸经济交流平台,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不断深化。

  2006年以来,国共两党共同举办了11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搭建起一个共商两岸互利合作大计平台,聚焦的议题主要有“两岸经贸交流与直接通航”、“两岸农业合作”、“两岸直航、旅游观光、教育交流”、“加强新兴产业合作,提升竞争力”、“新经济发展与两岸合作”等等。历届论坛形成的共同建议,许多已经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快了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步伐。

  2013年7月,两岸企业家峰会成立。峰会是两岸层级最高、最具权威的企业家交流合作平台,致力于推动两岸资源有效整合,深化两岸经济互利合作,成为继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两会商谈、海峡论坛之后的第四大制度化两岸交流合作平台。

  2009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2011年,国务院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实验总体方案》。2016年3月,“十三五”规划纲要再次强调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平潭等对台合作平台。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更为突显。

  大陆各省区市与台湾经济交流合作平台对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鲁台经贸洽谈会、江苏台湾周、重庆台湾周、武汉台湾周、辽宁台湾周、浙江台湾合作周、赣台会、云台会……经过多年打造,这些平台都已成为推动两岸各领域加强合作的知名品牌,在两岸都能耳熟能详。

  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等平台,也为促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进程加快。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调研时表示,两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脉相连,文化相通,没有任何理由不携手发展、融合发展。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我们将持续推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增进同胞亲情和福祉,拉近同胞心灵距离,增强对命运共同体认知。2017年1月,中央对台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不断扩大两岸基层民众的参与度和获益面。祖国大陆出台了多项便利台胞来大陆创新创业就业政策措施,受到台湾同胞普遍欢迎,必将对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五

  鉴往知来。回望30年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不平凡历程,我们得到了许多宝贵的启迪。

  (一)两岸经济交流互利双赢,造福两岸同胞。30年来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历史,是两岸同胞互利双赢的历史。台商到大陆投资,对大陆扩大出口、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管理水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也为台湾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一些在台湾失去竞争力的产业转移到大陆,依托大陆广大市场,获得了发展活力,促进了台湾产业升级。大批台资企业在大陆发展壮大,成为名扬两岸甚至驰名世界的企业。台湾在两岸贸易中长期保持巨额顺差,为台湾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了重要保障。两岸经济合作潜力巨大,只要认同两岸经济同属中华民族经济,不以政治分歧去影响、干扰两岸经济合作,两岸经济交流合作就会取得更大发展,并将进一步扩大两岸同胞的受益面和获得感。

  (二)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根基深厚,势不可挡。在30年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基础上,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已是“天下大势之所趋,非人力之所能也。”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认识到发展两岸经济关系是台湾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大力热情支持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今年5月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盛况空前,包括29位外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内的来自130多个国家和70多个国际组织的1500多名嘉宾出席,“中国第一次做了国际大型发展规划的首倡者和主要引擎”。英国历史学家彼得·弗兰科潘感叹,“世界旋转的轴心正在转移——移回到那个让它旋转千年的初始之地,丝绸之路。”祖国大陆经济发展的强大磁吸效应和各项便利台胞来大陆发展事业的政策相辅相成,将进一步加快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步伐。

  (三)携手发展中华民族经济,同心致力中华民族复兴,乃大道之行。两岸同胞命运与共。民族强盛,是两岸同胞之福;民族弱乱,是两岸同胞之祸。经历了近代以来的风风雨雨,两岸同胞对此都有深刻的体会。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携手发展中华民族经济,同心致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维护好、实现好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两岸同胞义不容辞。我们希望台湾同胞放远眼量、提高格局、与时俱进,自觉参与到中华民族复兴的进程中来,早日共圆两岸同胞共同的中国梦。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