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你的工资涨了吗?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14 09:08 点击量:846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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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梳理发现,截至9月13日,全国已有江苏、上海、天津、山东、辽宁、重庆、海南、河北、北京等9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在11%左右。
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1元。
哪些群体最受益?
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受最低工资标准影响最直接的是低收入群体,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对于这一群体的收入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尽管没有明确的统计,但是靠“最低工资”吃饭的人并不少,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劳务派遣工,再如收入由“底薪+提成”组成的销售人员等。“更为重要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为整个社会提供了一个参照。”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所谓‘水涨船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社会整体薪酬水平也会随之提高。”
如何增长才合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国最低工资年平均增长率为13.1%。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消费价格指数、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
“今年GDP增速有所放缓,物价水平较之去年也有所回落,11%左右的增幅比较正常。”这位专家说。
对于人力成本上升导致“中国制造”竞争力降低的忧虑,人社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则认为,只要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这种增长就是可以持续的。
部分省份是“干货”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4.1%;2015年,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和深圳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约14%。
有了调整周期和平均增幅,还需要在哪里增加含金量呢?社保和公积金!《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但社保和公积金并不在内,这就给本来就不高的最低工资增添了“变数”。
为此,北京、上海等地明确规定,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有些省份则并非如此——在本就不高的最低工资中减去几百元,劳动者拿到手的钱减少令人“窝心”。
还有哪些要期待?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则提出:“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
周天勇指出,这正切合了发展的需要——我国要从以低劳工成本为竞争优势转向以高素质劳动者和与之相匹配的薪酬水平,以及产业升级、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为追求目标。
专家认为,工资增长虽然会影响生产经营成本,但应当看到它必然带来消费增长,进而构成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正常的劳动者报酬增长必定带来良性的经济发展,良性的经济发展又必定为正常的劳动者报酬增长创造条件。(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