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混改”方案已上报 或再启央企改革大幕
文章来源:中国干部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25 11:24 点击量:790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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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至11月22日,能源行业在南方电网“混改”方案已上报、天然气消费增速放缓、黑龙江龙煤集团杏花煤矿发生火灾、数家企业被裁退出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延续存疑等热点话题和行业发展动态上舆论关注度较高。其中,黑龙江龙煤集团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引发舆论持续关注。
油气改革方面,天然气消费增速放缓,油气改革箭在弦上成为行业热点话题。深化天然气体制改革,着力推动天然气流通体制和市场化改革预期强烈。石油方面,俄罗斯收到中国巨额石油预付款、中石油拟整合天然气管道业务独立上市、“中国海油深水装备梯队建成 深海油气开发步伐加快”等受到关注。此外,媒体还关注了石化“十三五”发展路线图浮现、中石化拟退出华泰保险、我国发布11项温室气体管理国家标准等其他方面信息。
电力方面,南方电网“混改”方案已上报或成为新一轮央企混改的“揭幕战”引发舆论集中关注。同时,有关具体混改形式、混改主体等内容也将成为舆论关注重点。此外,媒体还关注了电改首批配套文件最快本周发布、环保部揪出东北雾霾“病因”为华电能源等超排、华润女高管看守所带话让原总裁“什么都别讲”、中国发布未来5年电力科技重大技术方向等其他话题。
煤炭方面,黑龙江龙煤集团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成为核心话题。在煤炭企业普遍艰难求生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话题可能引发的舆论风险值得企业重视。此外,环保部称京津冀散煤煤质超标较多、煤炭市场仍供大于求、我国煤炭消费量出现放缓态势、中煤协称正在抓紧研究煤炭产能退出机制等消息也受到关注。
新能源方面,数家企业被裁退出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延续存疑引发媒体集中关注。舆论聚焦被取消价格承诺协议资格对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协议续作问题的影响。此外,中核签下阿根廷核电站建设合同、波兰总统访华并有望签高铁或核电项目、国家推公交新能源化、新能源车发展需把握需求政策两要点等热点话题也受到关注。
① 监测周期:2015.11.16-2015.11.22.②数据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南方电网“混改”方案已上报 或再启央企改革大幕
【舆情概述】11月19日,媒体报道称,南方电网将于11月底在深圳召开会议,介绍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文章同时指出,目前南方电网“混改”方案已上报,未来或将在一些大的输变电项目以及有实验创新性质的供电区进行探索。另据报道,南方电网相关人士表示公司“混改”将于11月底正式启动,并由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报道同时指出,由南方电网全资子公司云南电网控股的文山电力正处于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中,是否涉及此次“混改”还不得而知,但某南方电网内部人士表示,文山电力一直被认为是南方电网改革的载体。
【舆论观点】对于南网率先“混改”的消息,舆论关注点较为分散,其中《中国经营报》等媒体分析认为,南网率先进行电网“混改”,是对未来电网改革的积极探索,如果能够顺利推行,对电改来说将成为重要利好。但目前企业受反腐、新能源等话题的影响,南网饱受市场诟病。而中国广播网、《南方都市报》等则将关注点延伸至央企层面,相关报道称,除电网外,航空业、电信业、旅游业等行业央企整合重组的传闻也此起彼伏,而受话题影响,两市已有100余家国企上市公司处于停牌状态。
【分析研判】对于南方电网此轮“混改”,有三层重要含义。一方面,电力改革步入深水区,电网方面的破冰与否一直受到舆论关注,南方电网的“混改”或为推进行业改革的一面旗帜,媒体也会跟进报道相关动向。一方面随着后续具体措施的进一步明确,有关具体“混改”形式、“混改”主体等内容将成为舆论关注的重点,而南方电网的相关举措将为后续电网企业“混改”提供较大的借鉴意义。另一方面,南方电网此轮“混改”或成为新一轮央企混改的“揭幕战”,对于资产注入、央企重组合并、困境企业的并购借壳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所带来的投资机会等均将成为舆论对关注话题的关键点。
天然气消费增速放缓 油气改革箭在弦上
【舆情概述】据报道,11月18日,在“2015年中国气体清洁能源发展与能源大转型高层论坛”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张玉清表示,从2000年之后,我国天然气的消费增速都是在两位数,去年只有8.5%,今年可能在5%-6%左右。我国要大力提高天然气的消费比重,扩大天然气的使用规模,力争2020年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10%左右,2030年天然气消费占比达到15%左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在此次论坛上也表示,通过放开矿业权进行更大胆的体制革新,明年天然气市场会有重大突破。
【舆论观点】巴黎气候大会在即,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的碳减排问题受到世界关注。在国内,环境保护等问题近些年来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在中国的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一家独大,最清洁的石化能源——天然气占比2015年预计仅有5.8%,比国际平均水平低18个百分点。主流观点普遍认为,大力发展天然气是发达国家以及新兴经济体能源系统优化升级过程中的典型做法。但天然气输送管网总里程不足、天然气调峰储气能力较差,国际天然气价格走低,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环境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天然气的发展。专家认为,要实现天然气快速发展的目标,必须深化天然气体制改革,着力推动天然气流通体制和市场化改革。
【分析研判】目前来看,天然气消费增速的放缓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但舆论观点认为,相对高昂的气价或许才是主因。在治理大气环境污染及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关口,舆论普遍关注新能源低碳化、智能化等特点,而天然气作为优质清洁的化石能源,是替代煤炭等传统能源的首选,这样看来,油气改革或“箭在弦上”。由于国际能源价格和国内经济形势的双重影响,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速放缓,但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天然气现有市场需求提升空间不大,但这为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赢得了空间,或倒逼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总体看来,面对越来越多有关环保的舆论压力以及相对高昂的使用成本,深化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调整价格,引入多元化市场主体势在必行。
黑龙江龙煤集团杏花煤矿发生火灾
【舆情概述】据报道,11月20日,隶属于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的杏花煤矿东一采区大倾角皮带发生火灾事故。据介绍,该事故火区已得到有效控制,无次生灾害发生。现场已恢复通信、供电、提升系统。至22日,遇难的21名矿工身份已经确认并全部升井,他们均为杏花煤矿136号采煤队的矿工。目前,抢险救援指挥部已调集大功率水泵,加快抽排井下积水,全力搜救最后一名失踪矿工。
另据报道,11月22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11.20”重大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议。杨焕宁指出,这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目前21人死亡和1人被困,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暴露出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薄弱、隐患治理不落实、迟报事故情况,以及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分析研判】煤炭企业艰难求生存时期,转型升级去产能不得不“熬时间”,相关方面的舆论引导本就难以一蹴而就,而安全隐患潜藏的舆论风险一旦发生,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却可能在第一时间造成舆论危机,考验企业内外应对能力。此次黑龙江龙煤集团杏花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提醒企业,在当前行业形势下,煤炭安全生产事故负面舆情可能存在的共性特点:
一是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加剧企业固有的经营、成本压力,煤矿安全风险隐患增加,安全生产事故负面舆情数量存在增多趋势;二是煤炭消费量出现放缓态势,企业亏损周期不断延长,加上转岗分流等自救措施,员工责任主体意识存在淡化风险,企业内部舆情风险管控压力加大,同时业内预计分流、裁员可能会成为越来越多煤炭企业的选择,因此,相关方面的舆情风险值得类似处境的煤企引起重视。对比龙煤集团1999年至2004年间度过的“难关”可以发现,当时煤市再度兴起的征兆及随后到来的“黄金七年”都对安抚企业内部焦虑情绪,减小负面舆情从内部流出起到重要作用。而当前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态势短期难改,特别是对于煤炭开采销售在业务中占据绝对份额的企业来说,生存压力进一步加大,裁员、降薪等措施潜藏的员工责任主体意识淡化的风险加大,从而也提高了负面舆情从内部渠道流出的风险;三是安全生产事故舆情发生后,如果反腐败、环保舆情等话题敏感度提升,反过来也会压缩企业转型、多元化业务拓展等话题空间。
在舆论引导策略方面,建议煤炭企业,特别是同时在业绩亏损及成本管控等方面面临风险的企业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事故发生后,做好事故通报、救援工作、遇难者家属安置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避免不实信息的传播。事故处理后期,加强反腐、环保等方面舆情监测;其次,长期来看,重视从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治理、事故通报、安全监管执法等各个环节加强安全信息舆论引导工作,适时表明企业坚决落实煤炭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的态度决心。
数家企业被裁退出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延续存疑
【舆情概述】11月17日,煤炭报道称,继今年6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取消阿特斯等3家光伏制造企业价格承诺协议资格后,近日又有两家中国光伏企业的价格承诺资格将被取消。上周,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两家中国企业在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违规,因此决定取消这两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并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另据商务部网站转载专业法律媒体Mlex报道称,欧盟调查官员还将裁定中电光伏违反价格承诺协定,其在中国生产的光伏产品出口欧盟将被征收反倾销税。
【舆论观点】光伏业界人士认为,被取消价格承诺协议资格对当事企业的实际影响有限,但恐影响今年底到期的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协议的续作问题。目前行业内看法较多,有观点认为该协议仍有望过渡一年,有的则认为将出现重大调整。较为乐观的观点认为,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今明两年国内大型光伏制造企业最头疼的问题应该是产能不足。其他国家地区挑起的贸易冲突估计不会成为这些企业关注的重点。此外,也有分析人士表示,相比大型企业,仍有一大批中小型企业将欧盟视为重要市场,很难规避贸易风险,因此,此举带来的连锁反应将进一步缩小中小光伏企业的生存空间。
【分析研判】目前来看,对于大型光伏企业来说,从欧盟市场仅占全球总需求十几分之一,以及我国大型企业过去几年里在海外布局的情况来看,贸易争端带来的风险将被分散的预期较大。此外,鉴于当前形势仍不十分明朗,加上“双反”措施对出口企业经济效益、对外贸易发展、加剧内销市场竞争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建议企业尽早建立“双反”相关应对预案,做好对冲国际市场不利信息的准备,加强国内市场业务布局等信息的正面引导,提高企业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