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要保护,不要“保护性破坏”(新语)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06 15:08 点击量:729 大
中
小
近几天,杭州西湖边文物建筑秋水山庄上演的一出“变色记”,让市民群众和专家学者大惊失色。作为文物本体一部分的秋水山庄门楼,在修缮整治中先是被刷上黄色,遭网民“吐槽”太过刺眼后,又在半天内紧急决定盖了层灰漆。
近日,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请来文物保护、历史建筑研究、文保技术及色彩学方面的5位专家,上门为秋水山庄“会诊”,论证补救措施及下一步设计施工方案。杭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对此也正面回应:在城市环境整治中要慎重对待历史建筑的修缮,认真落实专家参与的严格审核机制,并广听民意,更好体现城市文化和特色。
秋水山庄为上世纪30年代著名报人史量才以爱妻沈秋水的名字命名修建,是杭州市级文物保护点。按管理方的说法,这次是想“修旧如旧”,按照史料将门楼从灰色恢复为黄色,但选的黄漆颜色太艳、不够协调,“出发点是好的,但好心办了坏事”。
先莫急着讨论是黄色好看还是灰色好看,是梳洗美容还是胡乱毁容,这一事件中值得思索的问题是,管理方对文物建筑“动手脚”,事先并未经过充分论证,也未依法依规向文物行政部门报备方案,更没有聘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来设计和施工。
“好心办坏事”,这个理由听起来很耳熟。应该说,随着各级政府和公众文保意识的提升,文物保护正面临一个新的问题——重视之后应保护什么、如何保护。一些地方虽加大文物保护投入,但修缮维护却未按法规要求、未遵循相关规范,在理念和技术层面都达不到应有的水准。也有一些地方盲目追求金碧辉煌、光鲜亮丽,对建筑遗产过度修缮。本意或许是“保养性维护”,结果却酿成“保护性破坏”。
既然文物保护是个“技术活”,就得尊重其内在规律和保护原则,文物保护工程的设计、施工便容不得“任性”妄为。
比如“修旧如旧”,具体实施中如何尽可能体现“按原状修缮”“最小干预”“可逆性”等原则,到底是“修旧如旧”还是“修旧如故”,文物在漫长历史变迁中究竟恢复到哪一段时期的风貌,凡此种种,都少不了以审慎研究为依据,缺不得严谨论证花工夫。如果一定要生硬机械地让文物建筑恢复到最早的样子,洗去岁月沧桑印迹,盲目追求光鲜亮丽,结果很可能会像让百岁老人作10岁打扮那般不伦不类。
据统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有76万多处,其中建筑遗产就有40多万处。这样丰厚的一笔文化遗产,应当被尊重、被善待。如何把简单的“保护”升级为“呵护”,考验着城市建设者在精细化管理上的智慧。